记录片导演Joe Berlinger在准备Ted Bundy记录片的时候,意外地得到了一部以Ted Bundy为主角的电影剧情片剧本,之前只拍摄过一部恐怖剧情片的续集还最终没能上映的他打起了这部剧情片Extremely Wicked, Shockingly Evil and Vile的主意。本来并没抱多大的希望,但在顺利卡司到Zac Efron和Lily Collins挑大梁之后,制片方为这部电影的拍摄开了绿灯。这个剧本据说是以Ted Bundy多年的女友Liz的视角来看Ted Bundy这个人,跟以前以Ted Bundy实施犯罪为主角大开杀戒不同。在2019年圣丹斯电影节放映后,Netflix购得了它的北美发行权。电影自从在圣丹斯放映以来,遭到不少争议,焦点都放在请Zac Efron这名受欢迎的外形出众的演员扮演连环杀手有美化嫌疑;不少媒体也在观看后给了并不是很理想的评价,还惹得导演Joe Berlinger在媒体访问时候吐苦水,觉得人们因为他拍连环杀手而对他的电影产生了偏见,好好的作品被不公正地给了差评。看完只想说,差评一点不冤。
从最基本的来说就是线索不清楚。剧情介绍,包括每个主创做采访都会说:“这个故事是从Ted的女朋友Liz的视角来探索他这个人的。”但事实是不是这样呢......并不是。视角乱套了,前半部分,确实有一些Liz和Ted的幸福生活,Liz对Ted的怀疑以及担心,还有她本人和朋友之间的一些故事,这时还是能够看出这是Liz的视角;但从第二次庭审之后Liz就再也没有去过法庭了,电话也不接,信也不会看,基本和Ted断了关系,整个电影的重点突然被转移到法庭戏上面,突然变成了“Ted和Carole Ann的奇怪关系”,关于Liz的镜头也仅仅是坐在电视机前观看庭审之类的零碎镜头,直到最后一场戏才把重点拉回来。Liz写过一本书,叫做The Phantom Prince,讲述了自己和Ted Bundy在一起的日子,很平凡琐碎的流水账,但却为电影提供了很多可拍的素材,Liz对Ted的怀疑不止给警察局打匿名电话那么一点点,她的挣扎和罪恶感从湖边目击者描述的画像开始,到找了警察之后稍微轻松一点,再到Ted学校附近又出了女生命案,她又陷入了自责和恐惧的漩涡,多次与警察联系,不同层次的信息交汇,而且她一直在跟好几个警察保持着私下通讯;Liz不满Ted喜欢小偷小摸,多次跟他因此吵架又因为Ted的好言相劝负荆请罪超级抓马地复合,这些都可以拍出来,也能给演员更多表演的空间。有了这些就根本不用加那些重点不清的法庭戏份了,导演对那些真的是过分痴迷了,一点用没有还分散重点,油管上法庭视频搜起来好多,看真实的史实视频总比拍得过家家一样有冲击力吧。导演说,这部片是通过Liz经历过Ted的闹剧,提醒观众要注意身边看起来无害的人,因为杀人犯并不总是能看出来的。感觉他说的这些,他都没拍出来,没有实现。
现在电影拍的不好大多数都是因为角色挖掘不够,没有生命力和真情实感,说服不了观众。这部电影也有同样的问题。感觉导演没有给Ted和Liz这两个角色任何的深度,一切对于角色的描述都流于表面,整个电影就好像剧本里一镜一镜的这种片段合集,没有衔接,没有层次,没有足够的感情留白,排列组合的几个事件也没能有效地体现Ted和Liz这两个角色的内涵,导致想探索也不知道该往哪儿走。这两个角色都是非常值得挖掘的角色。在剧本里有一场戏,Ted越狱逃到佛罗里达,在大学姐妹会旁边租了公寓,出门就装模范公民,关上门则在那公寓里醉生梦死,任凭恶魔侵蚀自己的身体,这是多好的一场内涵呈现,但在电影里居然被改成了Ted戴个假胡子跟姐妹会女生调情这种简单的叙事性镜头;而Liz之前多次打电话给警察的恐惧和焦虑,跟不同的警察层层推进的交流,对于呈现她的立场和性格也是非常有帮助的,不知道导演为什么会选择不拍这些东西,真的暴殄天物浪费好东西。
然后这个剪辑实在是灾难,心疼两位主演吭哧吭哧演那么辛苦最终被导演和剪辑一刀刀剪成碎布头。而且不挑不重要的剪,就挑一个长镜演员发挥得淋漓尽致的那种,把演员的好戏拆分单元格,然后插入他心爱的俗到不行的慢镜闪回,美滋滋地配上特别抒情的圣母音乐。最后一镜尤为明显,本来Liz的释放和解脱是有点Mindhunter第一季最后那一镜的感觉的,Lily演得也很好,但是被导演和剪辑插入的闪回不断打断了节奏,毁了观众跟Liz一起解脱的心情。这个剪辑不仅影响了演员的表演,还影响了整个电影的节奏,每场戏马上就要到融合交汇最精彩的那个点了,马上剪断不知所云毫无逻辑的接上一段不知道是什么玩意的戏,真的服了。
两位演员的表演还是很辛苦很努力的,Lily Collins本应有更多发挥的空间,表演也很不错,她的角色也是一个受害者,是被Ted Bundy蒙骗以及心理虐待伤害过的,但她最终敢于决定,敢于面对,是平凡朴实又勇气十足的普通女性。但是过于单调的戏份和奇葩剪刀手让她的角色支离破碎,毁掉她辛苦的表演。Zac Efron表演也很好,在圣丹斯得到压倒性好评,甚至有拯救影片,男主种子等过分彩虹屁言论:) 其实还可以了,有的时候感觉媒体大众对他期待过低,所以如果他能发挥出真实水平来还是能被媒体使劲夸的,开心。但实话说,作为粉丝我觉得其实并没有媒体说的那么好,不到他本人在《我和奥森威尔斯》《报童》中达到的演员生涯最佳水平。演成这样是值得表扬的,虽然还是没有改掉架着演的毛病,但是这部里面已经自然很多了。有两个地方演得特别好,一个是监狱接受采访的那段,“我是无辜的”那一下真的太像Ted Bundy本人了;还有一个是最后的Hacksaw,写完擦额头鼻子那一下,那一下就感觉啊演得真好,真的演出了Ted Bundy这个人的本质,在他杀人的时候应该就那样吧,眼睛里闪着冷血又残暴的光。但我不太满意的一点就是他对Ted Bundy的还原其实做的很不好,模仿一点都不够。有的镜头只是外表像了,穿的衣服一样,但是Ted Bundy那种低调沉静的语气声音,还有故作淡定基本不激动不抓马的行事风格,都还差得远。后面法庭戏基本都有对照的史实视频资料,尤其是念起诉书那段,Ted Bundy看到镜头马上从坏脾气闹情绪的犯人变成蓄势待发的掠夺猛兽,穿上他演员本色的伪装用玩笑的口吻挑衅Katsaris,锋利的眼神一台台摄像机看过去,镜头里都好像能看到他大脑的齿轮的运转,声音带着尽力控制又故意流露的愤怒,全程都仿佛在舞台上独束追光灯下的独白,完全正常的举手投足之间显现的不寻常的愤怒和蔑视,表情的变化非常微妙,也从未失去他的冷静。 而影片里这一镜应该只看到Ted笑嘻嘻闹脾气,就是演得层次不够。其实整部电影都很奇怪,所有人都没有口音?Ted和Liz原型本人北方口音都非常重,电影里两位演员都完全没有。之后到了佛罗里达州,纪录片里面全是南方口音,但演员们也是全部没有口音......作为传记片还原这类真实细节不应该是自然的吗,不知道为什么对这个不做要求呃?
最后还是说一下关于美化Ted Bundy的争议......美不美化的,其实还是看大众的心理预设了,很多人就认为,杀人犯就是从心里丑到脸,必须丑得像鬼人神共愤才对,却忽略了事实往往不是这样的。审美是很主观的一件事,但是对于大多数人来说,Ted Bundy确实是相貌英俊风度翩翩,这是眼见的事实。而Zac Efron相貌英俊正是符合这个事实的条件。如果传记片连还原事实都做不到的话,那这部传记片还有什么存在的意义?正像他自己说的,演这个角色心里没想着美化或者什么的,只想着把真相呈现出来。
人和事有很多面,往往你看到那一面只是别人想让你看到的,仅此而已。如片中警察登门所说一样,尽早接受现实吧,对所有人都有好处,特别是对你自己。坏人的坏如果真的那么容易分辨,那这个世界上也就被那么多坏人了。提高警惕吧,有些人,从来都是恶魔,只是藏在你看不见的地方,它在明处与你嬉笑,在暗处为非作歹。这个世界,真的太复杂,短短一生,不够我学习怎么往前爬。
进入五月,网飞又开始投入制作更多的电影和电视剧,这其中就包括了5月3日即将播出的万众期待的《极端邪恶》这部电影。这部由男神扎克·埃夫隆和古典女神莉莉·柯林斯主演的根据真人真事改编的传记惊悚电影为我们讲述了美国历史上最令人闻风丧胆,臭名昭著的连环杀手---泰德·邦迪(Ted Bundy)的故事。故事通过莉莉·柯林斯饰演的泰德的前女友的角度来讲述这个让人不寒而栗的连环杀手的故事。
很多人担心,网飞这次的拍摄是不是有美化连环杀手的嫌疑。毕竟他们请的演员是帅气的扎克·埃夫隆,这个凭借《歌舞青春》获得万千少女心的型男。但是不可否认,扎克长得跟邦迪的确有很多相似之处,而且都非常受女性欢迎。
扎克·埃夫隆表示自己在接受这个出演邀约时,一开始是拒绝的,因为他怀疑这是在拍电影美化这个史上臭名昭著的连环杀手。而且当她母亲听到他要出演泰德·邦迪的时候,吓得手里的碗都掉了。
而且这次电影是通过莉莉·柯林斯饰演的泰德的前女友的角度来讲述这个让人不寒而栗的连环杀手的故事,这一点,也让不少人觉得这有美化罪犯的嫌疑。毕竟是女友视角。
那么这个让人闻风丧胆的美国史上最臭名昭著的连环女性杀手到底是怎么样一个人物呢?
泰德·邦迪说自己是“世界上最冷血的畜生”,而他所犯下的罪行正好跟他自己的描述完全吻合。
1974年夏天,美国西北太平洋地区的警方陷入了惶恐。在华盛顿州和俄勒冈州上大学的女大学生纷纷失踪,而且数量在不断增加。警方对此毫无头绪。
在仅仅6个月的时间内,6名女性被绑架。而两名年轻女性在光天化日之下,在拥挤的萨马米什湖州立公园的海滩上无故消失的案子,更是让该地区陷入了一片惊慌。
但是这一次最大胆的绑架也为警方带来了第一个最大的破案线索。在两位年轻女性失踪当天,多位女性报道说,自己被一位不明男性搭讪引诱过,但是没有成功。
她们告诉警方这个男性非常迷人,只要手绑着吊带。他开的车是大众的甲壳虫,他说自己名字叫泰德。
在把信息公之于众之后,警方得到四个人的举报同时指向一个住在西雅图的男性:泰德·邦迪。但是警方觉得这个没有犯罪前科的大学生应该不可能是犯罪嫌疑人,一次就把他排除在考虑范围之外了。
就是这样的判断,让泰德·邦迪屡次逃脱,屡次作案成功。他成为了美国历史上最臭名远扬的连环杀手之一,在70年代一共杀害了超过30名女性。(真实数量不清)
当时,他把人们玩弄于股中,人们根本没有怀疑到他头上。但是就像他的终审律师说的那样“他就是极端邪恶的代名词”。
泰德·邦迪出生在美国西北海岸的佛蒙特州,之后这里会成为他犯罪的根据地。
母亲在少女时期,未婚先孕,祖父母对此感到非常耻辱。祖父母把他带大。他童年一直以为母亲是自己的亲姐姐。直到大学之后才知道真相。
泰德的外公经常打骂泰德母子,使得他们不得不经常跑到亲戚家里避难。这期间母亲认识了继父,并且带着泰德再婚。泰德对于继父不喜欢,说他不聪明,也不会赚钱。
泰德的童年很少为人知道,他对于小时候的记忆也模棱两可。虽然他自己说自己是个爱跟踪女性的少年,但是周围人却说他年少时非常理性,非常受人喜欢。
泰德·邦迪1965年高中毕业之后进入普吉湾大学,一年之后转学到华盛顿大学学习中文专业。1968年,他短暂辍学之后,又很快转专业去学心理学。大学期间他去了游历了美国东海岸,也就在这个时期,他得知自己一直以为的亲姐姐是自己的亲身母亲。
1973年,泰德被普吉湾大学的法律系录取研究生,但是他上学几个月之后就不再继续上课了。
1974年1月,也就是这个时候开始,美国西北海岸开始陆续出现女性离奇失踪的案件。
泰德i作案并不是谋杀,而是性侵犯一个18岁的华盛顿大学的女大学生。泰德闯入 的公寓,用棍子打晕她之后对她进行性侵犯。她因此昏迷了10天,并落下终生残疾。
之后邦迪杀害了他作案生涯的第一个女性:华盛顿大学的女大学生琳达·安·海利。
泰德在一天早上闯入琳达的公寓,把她打昏之后将她搬上车,从此人们再也没有看到过琳达。她的一部分头骨几年之后在被抛尸的地方找到。
之后泰德继续在这个区域对女大学生下手。并且形成模式:装作残疾或者伪装好,然后骗女性帮他把东西搬上车,然后就顺势绑架杀害她们。
更可拍的是,泰德·邦迪之后还会回到他抛尸的地方,对这些女性的尸体进行奸尸,而那时候的尸体已经腐烂 还会把这些女性的头骨保存下来,作为自己的战利品,每天晚上抱着这些头骨睡觉。
泰德在接受采访时说:“犯罪并不是因为欲望或者暴力,更多是因为想要占有一个人,包括她们的生命和肉体,让她们成为自己的一部分。”
就在那年夏天和冬天,一共有7名女学生在犹他、俄勒冈和华盛顿地区失踪。所有被害人都是白人,身材修长、单身居住、留着长发,在失踪的时候都穿的很随便,而且时间都是在晚上。到了10月份,犹他州警察局长路易斯·斯密斯的17岁的女儿也失踪了,9天以后尸体发现了,又是同样的手法,扼死、肛交和强奸。13天以后,劳拉也失踪了,到了感恩节,在山区一条河边发现了尸体。她被一根铁撬打在脑袋和脸上,同样也被进行了肛交和强奸,死亡原因是失血过多。在所有案件中,证据似乎都被刻意消除了。三个州的警察局在一起展开行动。此时唯一的证据就是一个名字“Ted"---"泰德”。
琳·班克斯是泰德当时的梅格女朋友的闺蜜,她在报上读到了有关谋杀案的消息,看到合成的照片后,立即想到自己的男友泰德可能就是凶手。梅格看到以后也觉得如此,但是她不相信这个自己爱着的男人会是一个杀人狂魔。但经过再三犹豫,她最终决定报警。
但是由于警方的疏忽,这个举报被忽视了。泰德再次逃过警方。而就在这一年12月8日,泰德再次行动。这次死者是18岁的卡罗,他告诉卡罗有人好像正在偷她的车,于是他们一起去停车场看。卡罗以为这个人是书店职员,所以并没有疑心。到了停车场,这个男人告诉她自己是警官,要求她跟自己去警察局做一下笔录。卡罗看了他的徽章以后就跟他上了车。但是泰德却把车开往相反的方向,过了一会,他突然停下来,她连车门都没碰到就失踪了。后来警方在停车场发现了一串手铐钥匙,发现就是卡罗手上那把。
1975年2月12日,卡林一家去科罗拉多玩。在途中一个旅店里,一天晚上她发现自己忘了拿杂志,就回房去取,从此就再也没有回来。知道一个月后,在离旅店几英里的地方才发现卡林赤裸的尸体,死因是头部连续受到敲击。几个月以后,在发现之前两具女尸的地方10英里远,又发现一具女尸,后来证实是布兰达,死因是头部钝器击伤。警方在泰勒山区进行了搜索,又发现了一具尸体,死者是苏珊,跟着又发现了两具尸体,其中一具就是琳达·安·海利。被害人的死因非常一致,都是头部钝器击伤。死者人数还在不断上升,后来又有5名女性被发现死于科罗拉多。
直到1975年8月16日,犹他州的公路巡警发现了一辆可疑的轿车。在他开灯靠近后,这辆轿车关上灯开始逃跑。警察追上去,命令司机接受盘查。司机的姓名是Theodore Robert Bundy。随后他和另外两名警察对汽车进行了搜查,发现了一根铁撬、滑雪面具、绳子、手铐、电线和一把冰镐,泰德随即被捕。在随后的审查中,警方发现泰德·邦迪于犯罪嫌疑人存在很多相似之处。
警方发现,泰德随似乎过着一种双重生活,充满了欺骗和不忠。但是尽管越来越多的证据都对泰德随不利,他却仍然声称自己是清白的。由于证据不足,法庭只审理了卡罗的案件,泰德显得非常放松和自信。当卡罗哭着指证他的时候,他冷冷地盯着她。后来也因为证据不够充分,因此只被判处15年徒刑,而且可以有条件假释。
在监狱里,泰德进行了心理评价,医生的评价是“精神病倾向、神经质、器质性脑损伤、酗酒、药物滥用、健忘,但是不存在性偏离”,另一些医生则指出,他“强烈依赖于女人”。医生的一致评价是,泰德随对于自己和女性的关系抱有强烈的受辱恐惧。这时警方发现了更多的证据,决定对他提出谋杀罪起诉。
1977年,泰德随被转到加菲尔德县监狱等候判决。Ted越来越对自己的表现不满。他撤掉了自己的律师,决定自己亲自出庭辩护。这时,泰德随拥有一定的自由,于是开始策划越狱。到了6月份,泰德随成功越狱。监狱组织了大规模的搜索,甚至用上了血液追踪犬,但是却一无所获。泰德随偷了一辆轿车,逃出了当地的搜索圈。但是很快他又被抓到,带回了监狱。
在几个月以后,泰德随又一次越狱。在12月30日,他利用天花板爬到大楼的另一边上。他这次的逃跑知道第二天下午才被发现,此时已经过了15个小时。这次他跑到了芝加哥,他的目的地是佛洛里达。在1978年1月中旬,他改名为Chris Hagen,在佛洛里住了下来。邻居对他毫不知情。他的大量时间都花在佛洛里达州立大学校园里闲逛,偶尔溜到教室去听听课,平时就在家里看电视。这时候,偷东西就成了他的另一种生活。
佛洛里达警方此时并不十分清泰德,因此也没有怀疑他。到了2月9日,湖城警方接到报警电话,说12岁大的金伯利失踪了。有人报案说看见她进了一辆陌生人的汽车。8个星期以后,金伯利的尸体在被发现,尸体已经高度腐烂。就在金伯利失踪几天后,泰德又盯上了14岁大的莱斯利。但是很快莱斯利的哥哥来了,接走了她,然后抄下了车牌号码。他们的父亲警长最后在他们的辨认和警方开枪帮助下,泰德抓捕归案。
对泰德的审判耗时漫长,直到1980年1月才结束。他始终都是自己进行辩护,他非常自信,坚信自己会被无罪释放,甚至一度打动了陪审团。但是证人的证词,以及他在被害人身上留下的牙印最终导致他被判有罪。1月23日。他接受了最终裁决,31日,被判处电椅执行死刑。
他一共被宣判了三次死刑。被害人数一共是28名,但是许多人都相信远远不止这个数。这个数目可能泰德自己也说不清楚。他最后在1989年1月24日被执行电击死刑。
有关泰德·邦迪的书籍、录像、被害人自述数量庞大,他似乎已经成为了美国历史上最为出名的连环杀手。无论是在数量,还是在凶残程度上,他都似乎首屈一指。 他甚至还是《沉默的羔羊》的原型。2002年的电影直接以他名字命名《泰德·邦迪》。提前他的名字,对70年代有记忆的人,到现在都不寒而栗。
泰德自己在1989年的供词表明,他喜欢在杀死被害人之前,很长时间保持让她们昏睡,而且他总是将被害人尸体埋在在同一个地点,然后经常回去看她们。他不断对警方强调说:“杀死她们不是仅仅为了满足暴力的需求,而是为了占有。当你看着她们身体上最后一缕呼吸离开的时候,你就觉得她们成为了自己的一部分……看着她们的眼睛,你就觉得自己象一个神。”
看完这部电影,我只想知道现实中的泰德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以及他到底罪行几何?而这可能也是电影的失败之处吧。 让我把片头摘引的歌德名言再用一次: few people have the imagination for reality。
以下转译内容含大量剧透,慎阅!!!(如有错误,欢迎指正:-)
原文网址: http://www.historyvshollywood.com/reelfaces/extremely-wicked/ (该网站主要就真实事件/人物与改编电影/角色做参照对比,其史实均援引自官方资料或当事人传记内容,所以可信度应该算高的)
泰德大学曾获华盛顿大学心理学学位,并在位于盐湖城的犹他州法学院攻读硕士学位。而他将在后来被控谋杀的庭审上使用大学所学法学知识为己辩护。
1972 年,当泰德在华盛顿大学攻读本科学位时,西雅图及周边区域开始不断有女性失踪。经确认的泰德的最早受害者死于1974年1月31日,地点就在华盛顿。据报道称,该女性最后被目击到时,是与一名名为泰德的男性一起。这一趋势(女性失踪)一直持续到1974年,泰德同年搬离华盛顿,前往犹他州攻读硕士学位。
是的。影片中,泰德(扎克·埃夫隆饰演)于1969年在一间西雅图的大学酒吧遇见了当时是办公室秘书的丽兹(莉莉·柯林斯饰演)。而现实中的酒吧名称为“Sandpiper Lounge”。正如影片所述,丽兹确实是一名单亲妈妈,有一个名叫缇娜的女儿。丽兹后来开始和泰德同居,同居七年间泰德则一直连环犯案,罪状累累。但是,根据 Ann Rule(曾与泰德共事并与之交好,后来发现其连环杀手身份)的传记书籍《身边的陌生人》(The Stranger Beside Me)所述,泰德曾在就读犹他大学法学院期间约会过“至少十二名”其他女性。丽兹也有其他约会对象。
是的。片中乔安娜(安吉拉·萨拉弗安饰演)人设的灵感源自名为Marylynne Chino的真实人物,即丽兹当时的闺蜜,和影片如出一辙,泰德和丽兹相遇时她就在一旁。据Chino说:“与丽兹同居时,他会在半夜外出。如果有人住我家,然后半夜离开再回来,我肯定会有所怀疑。你也知道,大半夜出去能干什么啊?”当丽兹给她看报纸上警方发布的素描头像时,她立刻就认出那是泰德,而这让丽兹惊慌不安,甚至落泪。她们当即就报警,可是当时警方并未重视。
是的。1992年发布的一份由美国司法部指示、多人团队合作的调查报告证实了影片所述属实。该报道称,“泰德会佯装受伤并暗示自己需要帮助,或是假扮成警察之类的公务人员。他以这种方式说服受害者自愿地陪同前往他的棕褐色大众甲壳虫汽车旁,而汽车后轮附近就藏匿着一把行凶用的铁锹。一抵达汽车旁,泰德就会拿起铁锹并攻击受害者头部,直至其昏迷。随后他会用手铐铐上女性受害人并将她拖上汽车事先已做过调整的副驾驶座。”该报告的依据来自泰德被执行死刑前的一系列采访内容。
是的。泰德确实强奸了数名受害者。但他并非只是强奸了受害人。根据1992年司法部的那份报告,“他会性侵半昏迷或昏迷的受害人”。幸存者Rhonda Stapley回忆称,因泰德掐住她的喉咙,她的意识时而模糊时而清醒。期间他对她实施了数次性侵,而趁他事后返回自己的汽车(应该是去拿杀人工具)的间歇,她成功逃走并掉进了一条山间小河,顺河漂流之后幸存下来。Rhonda将这段可怕的经历写进了一本名为《I Survived Ted Bundy》的书里。
正如影片所述,泰德认罪的有 30 例女性谋杀案。尽管如此,他的辩护律师John Henry Browne以及其他相关人士都表示,他于1973年至1978年间可能杀害了多达100名女性受害者,以及一名男性受害者。
前美国联邦调查局(FBI)局长William S. Sessions于1992年说过:“我们可能永远无法知道他所犯罪行的总量”。泰德的大肆杀戮横跨全国;他所供认的受害者包括华盛顿11人,加州1人,爱德华州和俄勒冈州各2人,弗罗里达州和科罗拉多州各3人,以及犹他州8人。——摘自美国《People》杂志
没有。影片中,泰德和丽兹去流浪狗收留所看狗。当他们看中的一只狗与泰德对视后就开始狂吠,而这也成了两人后来的玩笑噱头。现实生活中从没发生过这样富于警告意味的事情。本片导演乔·伯灵格(Joe Berlinger)说这一幕是虚构的,他进行了自己的诠释,以在叙事中增加一些蛛丝马迹。
是的。依据真实事件,影片中泰德对丽兹的爱恋确实属实。根据丽兹1981年所出的回忆录《The Phantom Prince: My Life With Ted Bundy》所述,他对丽兹的情感是真切的,他甚至在被捕后因想到会失去她而惊慌失措。
会。根据上述司法部报告称,泰德会回访自己所有的犯罪现场。
是的,正是基于这一原因,直到影片片尾丽兹知道真相时才出现泰德实施犯罪的片段。但是,就像影片所述,尽管泰德坚称自身清白,丽兹还是产生了怀疑,也因此开始酗酒。而影片中未提及的是,丽兹逐渐发现的一些疑点才是令她烦恼不已的缘由。其中包括在泰德家里发现拐杖(新闻报道称嫌疑人曾使用拐杖打晕一名受害人)、看到他从自己家里拿走一把铁锹、在他车里的副驾驶座下面发现一把短柄斧以及在他的书桌抽屉里发现熟石膏(报道称嫌疑人会在手臂上打上石膏佯装受伤)。
本片改编自丽兹所著书籍《The Phantom Prince: My Life With Ted Bundy》,她是以笔名丽兹·肯德尔(Liz Kendall)出的书。泰德在死刑采访中说,他“本质上是一个正常人”(essentially a normal person)。他有朋友和女友,看起来和他人无异。
其出处是法官 Edward Cowart(即片中约翰·马尔科维奇饰演的法官)在判泰德死刑时所说的一席话。他称泰德的连环谋杀行径为“极端的邪恶、骇人的恶行”。
没有。影片中,泰德不断地向丽兹提到作家Henri Charrière所写的越狱小说《Papillon》。他甚至在她来探监时把这本小说当作礼物送给她。现实生活中,丽兹从没有在她的回忆录中提过《Papillon》这本小说。相反地,影片中增加的这一象征性元素看起来是为了让泰德怀有希望,终有一日他会出狱。
是的。这看起来令人难以置信,但事实证明这确实发生了。泰德于1975年被拘留并被控绑架和蓄意谋杀Carol DaRonch。监禁数月期间,他被控谋杀一名居住在科罗拉多州名为Caryn Campbell的女性。这一谋杀案在科罗拉多州阿斯彭进行审判,泰德在进行庭审前被移交至位于科罗拉多州格伦伍德温泉的加菲尔德郡监狱。他在担任自辩律师时从法庭二楼的图书馆窗户跳下潜逃成功,并于八天后被捕。
是的。距离阿斯彭法庭跳楼潜逃仅六个月之后,他使用一个狱友提供的钢锯条从格伦伍德温泉的监狱越狱。他在自己牢房的天花板上切出了一个一英寸大的正方形钢筋管,然后从里面狭小的空间中越狱。虽然影片中未提及,泰德还花了四个月时间减重了约35磅,就为了能成功挤入天花板的狭小空间。那时的他骨瘦如柴。但我们在影片中并没有看到男主角扎克有任何体重变化。 泰德于1977年12月30日越狱,当时正值圣诞节假期,多数监狱员工正在休假。他把书本和文件放在被子底下摆放成自己在睡觉的样子,而直到第二天中午监狱守卫才发现他不见了。他先是搭乘巴士前往丹佛,随后逃往芝加哥,最后前往加州塔拉哈西。正如影片所暗示的,他正是在这里犯下了几宗最残忍的谋杀罪行。
没有。奥斯蒙在参加圣丹斯电影节时表示:“杰瑞是一个虚构角色,他的作用是为了把丽兹从泰德的黑洞中救出,以及让她能够过上没有泰德的生活。”(引自IMDb)在丽兹的回忆录中,他并没有一个名为杰瑞并可以寻求帮助的同事,最后她是向一个名叫汉克(Hank)的男子倾吐心事,而她是在匿名戒酒会上认识他的。
译者PS:就是那个长残了的童星,希望你已经看过,要不然会出戏呢。
正如影片所叙,泰德在弗罗里达进行大屠杀不久之后被捕,当时彭萨科拉巡警David Lee正好注意到泰德被偷的大众甲壳虫汽车。当被告知自己被捕时,泰德踢了这名警官的腿然后挣脱就逃。随后Lee警官在追捕时开了两枪以示警告,最终制服泰德。在泰德的大众汽车里面还发现了三个弗罗里达州立大学的女学生证件,以及其他被偷物品。
是的。泰德是于1978年在弗罗里达州立大学女生联谊会犯下谋杀罪行时留下的咬痕,正是在那里他用一根橡木棒攻击四名女性受害人。其中两名女性死于重伤,官方证实其中一名女性死者的臀部咬痕与泰德的牙齿模型吻合。
即使1970年代并不遥远,法医学也是那之后很久才出现的。例如,直到1980年代晚期,执法者才开始采用DNA鉴定(1988年美国法庭才开始承认其法律效力),这也是距离泰德最终被捕约十年之后。
是的。泰德当时差不多就是一个名人,就如影片中所叙,泰德的仰慕者真的要求他在自己的通缉令上签名。
是的。作为曾经的法学院学生,泰德在将政府任命的律师罢免后就自行辩护。而这次庭审是美国史上首个全国电视直播的审判,这让泰德立即成了红人。他确实也穿了蓝色西装并佩戴着一个黑色的大领结,就好像自己是一名演员(或二手车销售员),准备向观众贩售自己的清白。
是的。Carole Ann Boone是泰德在华盛顿奥林匹亚紧急事务管理署(Department of Emergency Services)的昔日同事和老友。他们一起共事了六年。1979年,在弗罗里达州谋杀案庭审期间,泰德作为自辩律师对Boone就两人关系进行了问询。而正是在那时他直接问她是否愿意嫁给他。她答应了。他们的女儿——罗丝(Rose)是狱中结晶,出生于1981、1982年间。她被认为是泰德唯一的孩子。Boone在1986年与泰德离婚,三年后泰德被执行死刑。
不是。导演承认影片最后两人面对面那一幕是虚构的。泰德实际上是通过电话告知前女友丽兹真相的,而不是在监狱里见面相告。圣丹斯电影节上,导演伯灵格向知名电影媒体Collider 表示:“电话通话远没有最终面对面对质的戏剧性,但就那次对话所产生的情感真相而言,无论是面对面还是通过电话,观众所获得的是一样的。而这正是我的哲学。”根据原型人物丽兹所言,泰德从没有直接向她承认罪行,这与影片中所展现的是不同的。实际上他只告诉她“我是有哪里不对劲……我无法控制它……我反抗了很久很久……但它变得太强大了。”当她让他澄清时,他回答说:“不要逼我承认。”他始终都没有认罪,通话也结束了。
是的。现实生活中,丽兹在与泰德的最后通话中问过这个问题。他承认他曾有一次关了她家烟囱的风门,这样烟就出不去,而她当天刚好宿醉在睡觉。泰德离开屋子之前,他还在门口放了毛巾进行密封,以防烟雾外漏。在丽兹的回忆录中,她也写到自己记得有一次被烟雾呛醒。
针对他在弗罗里达州所犯罪行,泰德于1989年1月24日被执以加州的电椅死刑,终年42岁。
奈飞最近出了一部争议性巨大的影片《极端邪恶 》(Extremely Wicked, Shockingly Evil and Vile)。
片头打出了歌德的名言,few people have the imagination for reality,即很少有人具有对现实的想象力。我们往往以为重视戏剧性冲突的电影会夸大某些细节,让故事更具冲击力和感染力。
但其实,以现实为素材的电影常常会对真相打上柔光,因为绝对的现实和完整的真相会令人不适,甚至无法接受。片名“Extremely Wicked, Shockingly Evil and Vile”,其实来自大法官对美国最臭名昭著的连环杀手泰德·邦迪的总结陈词中。
极度的邪恶,令人震惊的卑鄙,用魔鬼来形容有过之而无不及。泰德·邦迪是美国80年代期间,令举国胆寒的杀手。那个时代还没有连环杀手之说,人们无法相信,一个人会通过不断杀人来满足自己的欲望。
泰德·邦迪在被捕之前,穿越6个州,前前后后奸杀了30多名年轻女性。由于缺少DNA技术的支持,加上当时美国各个州之间的法律和调查困境,最终只有20多人被判定为泰德所杀,但根据后来不断发现的证据,专家估计受害人数预估至少有35人,甚至可能高达百人。
从1973年第一次犯案,到1975年第一次被捕,1978年最后一次被捕。期间泰德·邦迪居然两次从监狱逃脱,越狱期间还继续杀人,甚至一次性虐待、杀害了两名大学女生。警察和专家都难以置信。泰德·邦迪成为了美国80年代的“开膛手杰克”,女生不敢在夜晚独自出门,人人都担忧会变成泰德的下一个目标。
虽然每次越狱都很快被捕,但案子拖拖拉拉,直到1989年,泰德·邦迪才在佛罗里达州,因其最后一次谋杀而被执行了死刑。影片《极端邪恶 》没有去展示血腥和耸人听闻的杀人场景,你在片中看不到任何一处泰德露出的变态和发狂。外貌极为出众的扎克·埃夫隆饰演了泰德·邦迪。风度翩翩的他把泰德演绎成了大众情人,女性之友。
出演他情人的女主角莉莉·柯林斯,还有女配角卡雅·斯考达里奥都对他恋恋不忘,不愿相信他是杀人魔鬼,在他漫长的审判期间对他依旧矢志不渝,前赴后继。
影片一直将泰德·邦迪的罪行做模糊化处理,不透露他的犯罪的证据,很多不知道过往历史的观众甚至会对他是否犯罪产生怀疑。加上魅力无穷,在法庭上可以亲自为自己辩论的泰德·邦迪的丰富人格,的确很容易俘获大众的心。这让很多知道历史的观众产生质疑,难得是要美化一个“杀人犯”吗?
其实并非如此。导演将“悬疑”放到最后,模棱两可的处理泰德·邦迪的真实人格其实很准确的反应了当时大众对于泰德·邦迪的态度。泰德·邦迪外貌极具欺骗性,在大学期间读过中文系和法律系,甚至了一大帮地位不俗的朋友。也正是这些朋友,让他多次因为证据不足逃脱法庭。
泰德·邦迪杀人手法在当时极为罕见,依靠自己温文尔雅的谈吐,还乔装受伤骗取同情心,待女性放松警惕,单独和他在一起时,他才露出残暴的一面,令对方错愕不已,始料不及。最令警察和法官头痛的是泰德·邦迪极具表演欲望的人格特质。在法庭上,他直接炒掉自己的律师,亲自担任律师身份为自己辩护。每次出庭都会精心打扮,仿佛自己是电视直播中的男主角。
长相英俊、谈吐得体、高学历、高智商,让他轻易俘获异性。其朋友对他的评价是,“他是那种你想把妹妹嫁给他的人”。后来,法庭上前来观看泰德·邦迪的女性旁听者越来越多,有人甚至成为了他的粉丝,还有人说真的“爱上了他”。甚至真有狂热女子,去探监后与他发生关系,泰德在法庭上向她求婚,两人做了”监狱夫妻“。女子还为他诞下一女。
在宣判时,大法官都肯定了他的聪慧,说他如果不是罪犯,一定欢迎他到自己的法庭工作,认为他大有前途。就是这样一个外表极具欺骗性,而且智慧过人的年轻人,居然成为了美国历史上最臭名昭著的连环杀手。《极端邪恶》通过隐藏部分真相的方式,以泰德·邦迪迷惑性的一面,反衬其不为人知的恶魔本质。
影片也告诉了人们,有的凶手并不一定就是面相凶残,或者出身低贱。他可能就像一个知心朋友一样隐藏在你身边。知人知面难知心。
片中, 莉莉·柯林斯饰演的女主角Liz就是大众认知的体现。她对泰德进入她荒凉的单亲家庭生活感激不尽,对他抱有无限的期望,对他爱到痴狂。她到最后也不确定泰德就是凶手,她逼问他,她希望用对他的爱换一个真相,换一次“心死”。
《极端邪恶》的处理方式可能会让人不适,但如果结合过往现实,也许你会认同导演的叙事方式。但影片也因此隐去了泰德·邦迪杀人的动机,为了渲染迷惑性,泰德·邦迪的童年阴影,导致他变成恶魔的根源没有在影片中提及。
泰德·邦迪说,杀人没有动机,自己是“世界上最冷血的畜生”。但经过后来专家的探寻,发现泰德·邦迪从小缺乏安全感,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其爷爷有严重的暴力倾向,给他埋下了性格的缺陷。这让他在青年时期处理感情时遇到了障碍,随即发展成杀人泄愤,以此满足自己的情欲需求。
这有点想吸毒上瘾,有了第一次,就忍不住有下一次,而快感阀值的提高,让他不得不一次次变本加厉,越演越烈。情欲的满足始终无法通过一次宣泄达成,最后他止不住多次犯案,成为了杀人如麻的连环杀手。
泰德·邦迪对于美国文化影响巨大,他被执行死刑之后,好莱坞以他为原型拍过多部影片,《沉默的羔羊》里的主角汉尼拔就是以他为原型。
《极端邪恶》没有血腥的画面,却让你在看过影片之后,对这位优雅的杀人犯感到胆战心惊。因为最可怕的不是恶魔,而是恶魔化作人样,陪伴在你身旁。
首先,这个电影是基于真实事件改编的,相对其他连环杀手电影在第一印象中是更有代入感的。比较有意思的是导演和编剧有意忽略了作案动机和过程的刻画,反而一直在交代案件的审理过程,对于不了解事件本身的我来讲,让我更加相信编剧没有大幅度篡改故事。但也正是因为这样故事整体显得比较平,没有很强烈的戏剧冲突。
故事情节中逃跑的桥段安排的恰当好处:男主一个法学生在智力和专业知识都到位的前提下选择逃跑,隐晦显示男主在女主有意疏远他后的焦虑感。而男主在法庭上的辩护,在初看的时候显得游刃有余慷慨激昂,但仔细想想并没有显示什么专业素质,只是单纯的狡辩而已。至于年轻女性的采访,从侧面说明了为什么男主在作案手法并不高明的情况下还能屡屡得手的原因。最后的男主对女主坦白罪行的桥段再加上之前二人亲热的镜头中的细节,再次证明男主最开始就是把女主当做一个猎物,只是最后动了真情才没有下手。
总得还说电影本身有铺有垫,故事情节前后对应,逻辑严谨。导演编剧还是用了心的。演员颜值也在线,值得一看。
本片哪里有在美化凶手?分明是在提醒世人尤其是女性同胞:那种看上去英俊潇洒、口若悬河、风度翩翩的美男子也可能是穷凶极恶之人。真正的罪犯永远不会在脸上写着“我就是罪犯”。非要把一个连环凶手丑化去拍那才是真的误导大众,可长点心吧!
根据美国历史上著名的连环杀手泰德·邦迪真实事迹改编,影片着重刻画了邦迪这位人格魅力爆棚的淫乐杀人狂的私人性格特点以及为人。通过呈现这位杀手的生活化和个人魅力的一面,引导观众以中立的态度去了解凶手的想法、为何被判决有罪仍拥有大批拥趸,且提醒公众杀手都是隐藏在人群中间。(莉莉真美啊,卡雅也不错。。等等,这特么居然是一部后宫片!!!?)熟肉请关注艾森闹字幕组
一个具有良知的人必然在与自己堕落的人性作着斗争,然而像Ted Bundy 这样的人却始终在与自己的虚荣心为伍放纵邪恶的人性。回到电影本身,这是一个多么老套而又不明所以的英雄故事啊!作者对于《极端邪恶》的对象性指涉竟是如此含混不清。借此真实事件,你不知道他是蓄意嘲笑美国的司法体系还是暗自讽刺令人发胀发昏的爱情。最终影片成了一部毫无批判立场左右讨好的个人秀,这种暧昧而复杂的处理方法其结果极有可能落入弄巧成拙的境地——既默许了前者又肯定了后者。
一个很有意思的发现,Joe Berlinger对于这个案件的过分热情让他把早前那部4集纪录剧搞成了“剧情片”,而把这部剧情片又拍成了平铺直叙的“纪录片”。所以很难再专注于故事,而更关心Zac在内所有演员的表演。诠释起这样一个凶险但又有“魅力”的杀人犯,以及始终坠入情网又深陷泥淖的爱人,他和Lily无疑是及格的。2002年的那一版电影片尾字幕有谈到“1.连环杀手这个词语是从这起案件后开始广泛使用的;2.仍然有很多女性在其入狱时写信表白” 。这个角色的“特质”没有在这里被捕捉到,必然就只沦为白开水片了。 [PS 但1hr17mins左右处 我发出鸡叫 补偿一颗星【]。
剪辑仿佛还停留在初学者阶段……[C]
一个杀人犯拍的像被冤枉的一样……
片尾说献给所有受害者,我尼玛受害者的棺材板还压不压得住,你这快要把杀人魔拍成情圣了,你献给受害者?
不属于传记类,更像是一部惊悚犯罪悬疑故事片。可看性还是很高的,剪辑很碎但对于整部电影的定位来说是好的,开头足够噱头足够吸引我。事实上电影节奏也不错,一颗心一直吊着等待着导演如何揭晓真相,还好hacksaw的戏码很刺激,算是个不错的收尾。两个演员都很喜欢,zac的亦正亦邪非常到位,和狗狗对视的戏份让人背脊发凉。ps:谢耳朵说you gotta be shitting me的时候我以为在看TBBT呢。。。
片子看起来似乎男主是被逼认罪一样
好家伙 这拍的 连我这种明察秋毫 严谨不阿的钢铁直男都颇喜欢这个曾真真实实存在的“连环杀手” 都甚至觉得他是无辜的。。 这能算本片的成功之处么 或者说 败笔??他实在待这对母女情真意切 也确实没感觉他的罪行证据凿凿 搞得没看剧情简介的我以为在抨击邪恶的司法系统呢、、I need some air...
导演问题最大,他对stock footage和还原史实场面过分痴迷,对角色挖掘和情感控制简直是小学级别的,为了还原史实,东一榔头西一棒子毫无节奏不顾逻辑地瞎闹,又碎又俗的剪辑让两位主演辛苦的表演付诸东流。如果能把重点放在Liz身上多挖掘一些,不要这种悬疑片拍法,朴实真切一点讲Liz的故事会好很多,现在搞成这样子真是捡芝麻丢西瓜。总之真的很烂了,导演还天天媒体上叫冤,好可笑。P.S.西皮粉还是要开心一下Zef跟Lily的银幕结合,几年前两人谈恋爱时太低调除了路边社外没啥同框,现在有整一部电影可以吸,太好惹。
扎克 艾弗隆的选角还挺成功的,真的是那种偶像派的迷人,管他是不是连环杀手。剧情也是不解释泰德 邦迪的犯罪动机和过程,像我这种最开始不确定他到底是不是凶手的观众而言,倒是还有几分悬疑感。
来看女神们的举手!
人们忘记了TedBundy在没有死刑的情况下只获得了终身监禁的好处。他在最后一刻拒绝了,这使法官大为震惊。我仍然喜欢2002年与迈克尔·赖利·伯克(MichaelReilly Burke)合拍的邦迪电影。这是扎克一次严肃的角色,并表明他是一个伟大的演员,不像他的一些糟糕的喜剧。
用一个足够迷惑的视角把原本尽人皆知的人物和早已剧透的悲剧拍出了不一样的色调,颠覆性地塑造了一个风度翩翩、从容笃定,甚至有些温润如玉的流量杀手,用这种看似美化的手法粉碎了人们对于变态的刻板印象,也足以引发观众对犯罪崇拜这个荒诞心理的关注。(我是gai不到邦迪的性感,性感的不应当是67岁的马尔科维奇么?)
片尾字幕说“谨以此片献给泰德·邦迪的受害者们”,可我觉得这完全是“谨以此片献给泰德·邦迪大哥”好吗。把他拍得聪明帅气风流(还有点痴情是怎么回事),那可是Zac Efron,是Zac Efron啊诸君。在玻璃板上写“HACKSAW”的时候帅死了。Zac Efron的演技大有进步(连环杀手演一波,戏路又拓宽了几里),除了对面是John Malkovich的时候会被无声碾压之外一直很灵光。以及……看到谢耳朵的时候笑出声了。 电影叙事的节奏不太舒服,人物塑造也水,摄影和配乐还不错。
所以导演是把自己的纪录片又拍了一遍?三个演员演技都还可以,只是感觉导演没能脱离纪录片视角的局限,虽然结局很清楚,但Ted的心理层面还是有很多探讨空间的。导演手法上也无甚亮点。
实在是没理解这片子拍成这样,导演的意图是什么。
70/100 这部传记电影的切入点选的很好,它不急于用血腥残酷的故事去表现恶来吸引眼球,而是重点呈现主人公生活化的一面以及个人魅力的一面。这样的做的好处是提醒公众真正危险的人并不都是可以轻而易举被发现的;尝试让观众理解为什么像Ted这样的人仍然有大批簇拥;以及保持相对中立的创作态度。
剪辑好乱。差点以为导演是要给Ted Bundy翻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