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影评
1 ) 要够拽才会帅
看吴彦祖,最早是看《北京乐与怒》,他演一个富家子弟,片子讲的是他和北京的一帮摇滚青年混在一处的故事。发现这是个人才,有种令人着迷的气质。
后来又过了几年,发现这小子已经成了所有女人的偶像。每个女的一说起他,都要两眼放光,恨不得吃了他,大有世界上的男人都死光了的架势。小谢和王菲分了后,越来越没人气了,不大有人要提了。这个吴彦祖就成了绝世珍宝,让女人们彼此成为知音,在聊关于他的话题的时候,一下子亲热到彼此成了姐妹。
《千杯不醉》是尔东升的作品。自上次合作《旺角黑夜》获得成功后,尔东升就把吴彦祖加入了自己的御用班底。不过尔导演也是个明白人,眼下电影世道这样不景气,不拉拢帅哥怎么赚得回票房和人气。
吴彦祖在那部电影是个冷面杀手,在《千杯不醉》里变身是个喜欢自由和旅行,讨厌固定和束缚的华侨,一个有点理想,有点热情的平常人。《新警察故事》里的纨绔子弟,《三岔口》里的杀手,我个人更喜欢,都是性格上有魅力的人物,有点偏执,有点顽皮,一个冷漠,一个玩世,是需要付出心力去演的角色。
《千杯不醉》跟尔东升的《忘不了》相比,最可喜的就是人气旺了,《忘不了》是非典时期拍的,所以镜头里常常是空空荡荡的,可是没了乱哄哄的人流,那就不是香港了,所以看得我很失落,《千杯不醉》里面,街坊邻居的互相关怀,大事小情齐动员,像是回归了《72家房客》的轻喜剧路子,周星驰的《功夫》据说也是从这部电影得到灵感,越来越冷漠的都市在呼唤这种邻里情——惟其稀少而显得珍贵。
这部电影里,阿珍的两个街坊,也是蓝颜知己,一个九哥,一个胖子眼镜,都是很诚挚的帮着阿珍。九哥想娶阿珍,当阿珍找到了心爱的人,他也没有阻挠,而是拱手相让,只为阿珍幸福。但当阿珍和迈克之间有了问题,九哥就找到迈克,迂回开导他。付出,却不为自己,这种爱算不算是伟大?虽然是那么平常的小人物。美国好莱坞的电影,永远要英雄,即使近年来英雄也在平常生活中以凡夫俗子的面目出现,可到时候,还是要靠一身超人功夫拯救世界。可是香港电影就不一样,也不想拯救世界,也不想统治世界,却是在小人物的一些平凡的生活里发现不平凡,把小人物当作主角,不管他们有多琐屑,但是关键时候他们的爱心才真正是拯救世界的力量。在香港电影里,体现的是不同于好莱坞的中国智慧。
不过《千杯不醉》里,吴彦祖并没有发光,方中信的九哥反而很有魅力。可能是角色不够拽,好好一个帅哥就浪费了。至于他和杨千华,实在看不出有火花,这让我觉得很是无趣。
2 ) 什么时候我们才能千杯不醉
找了粤语版,再看了一遍,果然听原来的腔调更能感受到影片的感情。
以前看的时候,当作喜剧来看的,看完觉得普普通通笑一笑就过了。
如今再看,或许是因为年龄和经历的关系我却看哭了。
她怕他离开,所以偷偷藏起背囊,可他还是离开了。
当小敏给那位美女老板说“如果他真的喜欢你,我不会和你争”,那时,我的心被触动了。
喜欢、爱,这两个词到底隔离多远?到底有着怎样的关系。
有谁能真正的千杯不醉?
或许,爱情这杯苦酒是要去尝了才会知道其中滋味。
3 ) 醉,与,醒
醉,也许是一种更加清醒的状态.
所以我们才会为真正让我们心动的人醉.
所谓千杯不醉, 大概是指没有遇到心动的人吧.
酒不醉人人自醉.
承诺的话,和大实话, 到底是醒的时候说好,还是醉的时候说好呢.
而听的人,感受会一样么?
4 ) 你为啥老了
其实这个电影,很久以前看过。但是一直不记得。然而昨晚上,当我洗澡、洗衣服、打扫屋子,把自己折腾的要死的时候,看着看着就哭了。
实际上,还是没记住。只是电视里凌晨剧场孤零零放着这部多年前的电影,我终于感到平静了。
杨千嬅还是那个样子。无论是干柴烈火、行运超人、花好月圆。她一直是那样的港女,像我身边任何好友有时也是自己。原来她那么多电影,我都看过。她的歌,我只知道《小城大事》,还是因为某个超女唱过,觉得不错,再重新翻找,才知道,哦,原来是她啊。
吴彦祖原来这么年轻。天天看广告,说着不顺溜的普通话,你值得拥有。晓丸子说喜欢这个气质。我还是喜欢,玻璃之城里的康桥。门徒、窃听风云、新宿事件。那么多角色,我始终喜欢记忆中的少年模样而不是美中年。
我太喜欢一切开始的模样。就像周杰伦还不是董只是带着鸭舌帽,唱可爱女人。喜欢古天乐还是白嫩嫩的杨过。喜欢现在说不爱了的他,笑眯眯给我挠痒痒的样子。
所有人,所有事开始的时候,总是会有笨拙,青涩,不完整。可是时间一久,越来越熟练,成为了一开始想要的模样,却已经变了味道。不是不好,也许更好,但不是原来的了。这种无力感都没法吐槽,只能说句,时间这把杀猪刀。
他说,男才女貌很好看啊。他说,马里奥很好玩啊。他说,我喜欢五月天啊。他说,想去周庄啊。我说,阿莫多瓦很有味道啊。我说,砸罐子多有意思啊。我说,MUSE多给力啊。我说,越南多美啊。
4年的时间。我们谁都没妥协。他还是没带我去看爱丽丝,我也坚决不去电影院看单身男女。那么多年风平又浪静。我却一直忘了说,亲爱的,我也喜欢港台轻喜剧。我也喜欢五月天。我也想玩马里奥,可是太笨,不会闯关。我听见你唱陈奕迅,会感动。我也想,等你有时间,我们攒一下小钱去周庄。给我时间,让我慢慢刻服婚姻的恐惧,我也可以成为你的新娘。
我们都老了。
5 ) 就算留不住 曾经拥有过也好
匆忙中接到刚从美国回来的他打来的电话,说是有礼物给我,等一下过来.彼时我刚洗完头,顶着一头水滴,四处找干毛巾,还惦记着洗衣服,手忙脚乱的赶去接电话.
不到三分钟就传来敲门声,我只好尴尬的形象全无的去应门.
他拿着一个印着米老鼠的可爱杯子,说,送给你.
我一手拿着毛巾,一手拿着杯子,说,你随便座.
聊了聊昨天误点的航班,纷飞的大雪,可爱的迪士尼乐园,佛罗里达的阳光,然后,不知道我是被触动了那根筋,竟然聊起了我的感情生活.说着说着,天都黑了,知道已经收不回,只好找个借口说等下要出去,草草送他出门.
心情复杂的翻出了这部老片子,看得百转千回.
小敏就好像我们一样,总是仗义执言的做大姐,热情灿烂的努力生活,外表看着坚强乐观,其实心里比谁都寂寞,嘻嘻哈哈的笑着仿佛什么都不知道,其实心里比谁都明白.
帅的让人无法抗拒的michael出现,小敏从一开始就知道,留不住.
知道不能长久,但是仍然无法抗拒.
生活中,有多少人,在我们相遇的时刻,就知道,留不住.
生活中,有多少人,在明知道留不住的时候,可以放手.
都不能,都以为爱情可以感动天地,都不放手.
后来呢,付出,辛苦的,都是自己而已.
于是最后,留不住,只能放手,慢慢的留着曾经的回忆,一片片保存起来,下酒.
只要曾经拥有过,快乐,哪怕是短暂的快乐.
其实,从一开始,他就是这样,只是起初的我,以为爱可以改变他身上我不适应的地方,以为爱可以让我包容他身上我不能容忍的地方,他没有变,一直都是这样,而我,已经失去了容忍的力量,失去了爱的勇气.
电影里,michael最后仿佛洗尽铅华的回到火锅店, 拿出白玫瑰对她说,我好钟意你.这真是美好的童话结尾.
我们喜欢看这大团圆的结尾,却没有想过,小敏从此之后,会不会和以前一样辛苦,会不会和以前一样没有安全感,会不会,有一天,坐在窗前,淡淡的说,累了.
和一个男人在一起,对你好,是不够的,他要真心的欣赏你.
如果到了连对你好都没有的时候,能放手的,快快放手.
不能放手的,看看能忍到什么时候.
很多事情,其实,结局早就清清楚楚的写在那里,奈何,看不明.
等到明白的时候,已经来不及.
一直以为,冬至是冬天结束,最近,才知道,冬至原来是冬天到了.
流浪的小孩们,吃饺子了么.
这一来一去,有多少故事.
cy冬至雪夜 草草
6 ) 醉言,真心话抑或不可信?
比起来,还是喜欢新扎师妹吧。
虽然,这部,有更多香港市井的气息。
特别有意思的镜头是九哥在西餐厅里打电话到火锅店订菜。
其实,人都在装些什么吧。就像九哥那样。
如果说好男人,在我眼中的话,九哥其实比michael好吧。
一个漂亮女人走过来说欣赏你,你就跟别人走了,即使最后回来,也跟没有离开过不一样吧。
反而是九哥。
在他“教训”michael那段的时候真的有少少感动的。那种婉转的方式,那种不经意的照顾。其实,很在意的吧。
再说说戏名。
所谓醉,是很重要的一个元素吧。
虽然最后装醉那段应该算是编剧的一个用心吧,但是,有点做作的浪漫,不够自然,也仿佛为了切题加上罢了。告诫世人醉言不可信这样吗?
anyway,happy ending我总是受的。因为这个,和有千嬅在里面,就给个“还行”呢
无认是哪,都觉得有些糟糕。
虽然最后两人在一起了,但是之前使得两人分开的因素还是没有得到解决啊。能算大团圆结局?
Drink, Drank, Drunk,翻譯的有點意思。有些橋段挺搞笑,千嬅一施展大笑姑婆的本領確實好玩。只是故事太理想,對這種看似歡喜其實挺傻逼的結局不感冒。(爾冬升電影應該看了三分之二了,到目前沒十分鐘意的)
怎么说呢?
又见情侣档
谁不想捡个吴彦祖回家!
吴彦祖总是当西餐大厨~帅死了。不太喜欢杨千嬅。
杨千嬅跟吴彦祖都是我喜欢的,吴彦祖的每次求婚都是那么让我爱。
看了
无聊。
千嬅糊弄官恩娜那段阿祖是弯的还真挺搞笑的,再配上在床上露肩乱扭的阿祖真是太可爱了。喜欢那句“没酒精的话,才是真心。”
吴彦祖值两星,方中信再加一星。这编剧从小看童话故事长大的吧。
用法语调情
呵
記得跑到電影院看了兩遍 很喜歡 。
她曾经说过,郁闷时怎么喝都不会醉。而我正好相反。
帅哥没良心。
ED好听
蛮好看
我也想千杯不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