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学期刚好在学刑事诉讼法,注意到《the accused》中体现的刑事诉讼程序与我国法上的程序有很大区别,因此简单做一个梳理。但是学业不精,可能有些地方说得不对,还请不吝赐教orz
本案的讨论焦点在于被害女性是否进行了反抗,而该构成要件的成立不能仅以被害女性有无反抗表示作为认定的必要条件,而应考察被害女性是否给予“真正的同意”。此外,也不能因为女性从事不良职业、品性不佳而认为其不具有不同意的能力。根据影片描述,被害者在被轮奸过程中不断挣扎并说“no”,足以构成反抗。
三名男性强奸者在公共场所轮流通过卡颈、堵嘴等暴力方式使得被害女性处于不能抗拒的地位而被其性器官插入,违反我国现行刑法第236条第三款第三、四项,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第29条,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根据影片描述,围观叫好者通过喊强奸者的姓名来诱导其参与轮奸被害者,并以鼓掌、叫好等形式为强奸者们壮胆,增加其犯意,事实上对于强奸者的强奸行为起到了指挥、鼓舞作用。
其明知自己行为对强奸行为有促进推动的效果,并希望强奸者实施犯罪并达到既遂状态,意识到法益危害性,构成教唆犯。
在本影片中,被害人只能作为证人出庭,且检察官和法官有权决定是否让受害人作为证人出庭。如在第一次诉讼中,检察官就完全没让被害人出庭(不知道是不是翻译问题,我看的版本里检察官给出的理由是“作证不利”?有些莫名其妙的理由hhh,没太弄懂)。
而在我国,被害人作为当事人是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出庭的,一般都会出庭;如果被害人由于重伤、死亡无法出庭,通常也会有其代理人、家人出庭。
首先是被害人的抗诉权。根据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第229条,被害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因此被害者可以直接向检察院抗诉,而不必跑去检察官家庭派对里痛骂她一顿。
此外,检察官也具有抗诉权。根据刑诉法第228条,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对于检察院的抗诉,上一级法院必须开庭审理。所以当检察官突然意识到应当判强奸罪且需要将围观叫好者列入被告,应该直接抗诉就行了,然后重新进行审理,而不是使用一种“以强奸罪起诉其他教唆犯”的迂回方式改变罪犯的罪名。
根据禁止重复评价原则,三个强奸犯既然已经因其强奸行为被判处“故意伤害罪”并执行,除非抗诉,否则法院不应当重新对其行为进行二次评价;然而本影片中检察官又以起诉强奸罪的教唆犯的形式使他们的履历重新加上“强奸罪”,逻辑上实在有点奇怪。
影片里三位被告始终坐在辩护律师的后面,而现实中刑事庭里的被告一般是被单独放在审判庭下的。(且全剧一直没有讯问被告的环节,被告们似乎一直非常开心地晃悠着,在监狱里见哥们也很开心,我感觉还是有些古怪的。)
而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律师和证人们都是面对陪审团进行陈述和演讲,在中国刑事诉讼中,应该主要是面对法官进行陈述的。
看完之后很难对这部电影有个明确的定位和主题 因为导演想要表达的思考和反思性的东西太多 一是受害人女主被强奸后的遭遇 境况 二是记者内心正义和妥协的挣扎 很明显导演安排了两种记者选择 一个是屈服利益 一个是放弃自我的名伸而声张正义 一开始他们确实对立 但之后的对立无疾而终 转变突然 三是加害人的不承认 他们良心的泯灭 在他们的世界里 暴力加同意就不是强奸 女性的勾引造成她们的犯罪 这相当于一种说法:女人之所以被强奸是因为她们穿的性感 他们因为淫荡所以给与男人强奸的充足理由 所以女人是同意男人强奸 那么男人的性暴力就不是强奸 这个逻辑是男权视角下女性的欲望压迫 四是起哄的人 他们不是直接犯罪人却是纵容犯罪的人 甚至胁迫 对于这类人他们是否有罪这是争议 因为这和第五个相互排斥 第五是 没有起哄但旁观并没有阻止的人 也就是最后去证实强奸行为并证明起哄人的证人。第四类和第五类人真的截然不同吗? 我未必赞同。
如果按照时间原理和法律的现场性而不是绝对性的话 或者按照"众生皆有罪" "每个人都是社会罪恶的牵涉者之一"那么第五类人也同样是犯罪的人 是有罪的人 所以酒吧里所有知道这件事但没有做声的人都是有罪的人 但导演没有允许这件事发生
所以只有起哄的人被判罪——而其他沉默大多数没有是无罪 这可能是导演给的一个思考和嘲讽。 索性导演给了 证人一个无罪的理由 因为他去打电话报警了
第六是 媒体的作用 媒体在这里是失效的、起哄的、无用的 索性也没有表达。
总之导演的视角很奇怪 他用上帝视角展示所有当事人和旁观者的态度和心理变化 但这就缺乏认同感 我们作为观众应该去思考什么 应该更倾向的站在谁的角度去评判? 导演似乎将较大的的笔墨放在 起哄的人那场庭审戏 …… 但呈现的又是发生事件的经过 让观众看到女主如何的随意之后被强奸,这场戏说实话有些偏离重点。
另外 女性主义,这个电影确实是女性主义甚至是女权主义的表达,但似乎又不完全是,因为女主首先确实主动亲吻了那些男人 二是其余的女性又是沉默的—— 女性并不一定是完美的 但导演让女记者如同圣女一般的拯救了她们。
就如同达伦的《母亲》一样 一部电影思考的深邃性不在于它要表达的广泛和宽度 而是纵深的深度。
另外镜头除了强奸那场戏的主观镜头以外 并没有太多的 表达
PS 选角有些问题
女主作证那场戏并没有表现太好 另外她女记者的眼神戏 甚至是之后的两个人的互动 是不是有些暧昧? 有些LGBT走向?
2018年的时候,美国的堪萨斯大学和比利时的摩伦贝克相继举办了一场名为“What you wearing?”的展览。
这个展的内容,就是18位女性在遭受性侵时身着的衣服。
与很多人的猜测不同,这些衣服绝大多数都称不上是暴露,甚至可以说是保守。
T恤、过膝长裙、运动装……还有工作装。
以及童装。
是的,童装。
“我们还收到了一件上面印着小马驹的儿童衬衫,看起来就让人觉得心痛。”
而这个展的目的,就是提醒人们,重要的并不是这些无辜的受害者们当时身上穿了什么,暴露与否,抑或是化没化妆,举止轻浮与否。
这些都不是她们被侵犯被伤害的理由。
但很讽刺的是,在当下,受害者,而不是强奸者,常常成为指责挑剔的对象。
“今天穿这样去公司,被人问你不怕被强奸吗?”
强奸案发生的时候,先爆出的也永远都是女性受害者:
“18岁少女遭强奸后被焚尸”
“某某少女被邻居诱骗强奸两年”……
新闻一出,满眼满屏都是“少女”“女孩”这样引人遐想的字眼,紧随其后也永远都是女性的照片,好不容易看到一张强奸犯的照片,上面还打上了码。
这些错误,我们现在还在犯着,而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一部电影就已经针对以上问题给出了答案。
《暴劫梨花》
影片由真实事件改编,于1988年在美国上映,是好莱坞历史上第一部直接描写性侵罪行的电影。
本片由乔纳森·卡普兰执导,朱迪·福斯特主演,一举拿下了第61届奥斯卡金像奖的最佳女主角,豆瓣评分为7.9分。
影片的开场很有吸引力。
固定长镜头中,桥下的一座酒吧矗立,演职员表出现,画面从白天到黑夜。
深夜,画面上一个男人的出现打破了平静,他跌跌撞撞地冲进电话亭。
我们从他断续的陈述中得知,这个酒吧刚刚发生了一起轮奸案,三四个男性轮奸了一位女性。
接着,一个衣冠不整的女性冲出来,在路边大喊,并拦车求助。
她就是本片的女主角,莎拉。
这个场景对于观众来说是非常具有冲击力的,有一种惊天大雷的感觉。导演仿佛在告诉观众,强奸的发生,是没有预兆的,我们每一个人,都可能遭受这种非人的暴力和侵犯。
接着,就是医院的场景。
我们看着莎拉被审视,被检查,被拍照。
“你通常使用什么避孕措施?”
“上次月事是什么时候?”
“意外之前的性交是什么时候?”
“你得过性病吗?”
……
程序化,冷冰冰,例行公事。
但好在,片中出现的无论是警察、医生、心理辅导人员,还是律师,通通都是女性。
然而即使在今天许多地方,我们的性侵受害者去警察局报警时,常常是一群男性警察在一遍又一遍地盘问她们,被强奸时用的什么姿势,有没有戴套,做了几次,用手指还是用生殖器,过程详细地叙述一遍。
往往这个过程会重复很多次,而每一次重复对于受害者来说都是心理上极大的践踏和伤害。
在2019年的美剧《难以置信》中,有两起中间相隔了三年的强奸案。
2008年的时候,玛丽遭受强奸,报警后男性探员对其进行了肆无忌惮地盘问。
而在2011年,一位女子在受到侵害后,女警探卡伦赶到现场后,先是安抚受害人的情绪,随后把她带到私密的车内,征求她同意后,开始小心询问案件细节……
所有这些都是在提醒我们要迅速增加女性警员和医生的数量,并对警察进行一定的培训,尽最大的努力降低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
在《暴劫梨花》中,我们发现莎拉相对而言非常冷静和坚强,她对于医生警察律师提出的问题和要求都相当配合,每一个步骤都完成的很好。
其中包括报案、做检查、返回酒吧指认罪犯等。
最后一个步骤,看着简单,实际上是非常困难的。
当你被人控制,被人侵犯,并好不容易逃出来,这个时候让你立马再回去那个地方,看着那个人,这对于受害者来说是很恐怖的一件事。
但莎拉做到了,而且做得很好。
整个过程中,莎拉声音嘶哑,身体只有机械性的反应,眼神呆滞,这些生理上的表现无一不在传递着一种刚经历过巨大创伤后的悲伤和心如死灰,把我们一下子就被带入到那种无助当中。
直到这个时候,莎拉在观众面前的形象,完全是一个无辜的受害者的形象。
而下面,影片才开始逐渐挑战观众的道德准则。
随着影片的进行,我们得知莎拉并不是一个乖乖女,她会浓妆艳抹,会举止轻浮,会和男人调情,还酗酒,抽大麻,就连车牌上都写着“sexy lady”(性感女郎)的字样。
说白了,莎拉并不是一个“完美的受害者”。
甚至在被强奸的那晚,她还在竭力卖弄风情,和强奸犯还接过吻,还和他们一起喝了很多酒,磕了药,玩了弹子机。
这个时候很多人就要说了,这女的不是活该吗?不是自作自受吗?
是的,当时很多人都是这么认为的。
所以在莎拉被轮奸时,旁边有一群人在拍手叫好,因为他们丝毫不觉得这是一次强奸,而只是一场“show”。
在这样的舆论背景下,那几个轮奸的男人最后只被判了两年的刑,罪名还不是强奸,是暴力伤人。
这就是说,只要表现好,他们九个月就能出狱快活了。
而莎拉呢?
她和男友分了手,打电话给母亲本想寻求安慰,却被母亲问了好几遍是不是来要钱的,她还被人们视为人尽可夫的妓女……
莎拉把头发剃了,再也不接近任何男人,整天只待在自己的小屋子里。
情绪崩溃时,她冲到律师凯瑟琳的家里,质问她,是不是因为自己不是大学生,出身不高贵,所以最后得到的是这种结果?
如果她举止更优雅一点,行为更检点一点,背景更强硬一点,后果会不会不一样?
当凯瑟琳看着眼前这个瘦小的姑娘在短短的时间内迅速枯萎下去时,身为女性的她也开始质疑自己之前作出的决定。
当看到莎拉在开车撞了一个嘲笑她的男人而进了医院之后,凯瑟琳决定起诉当时在酒吧里起哄鼓掌的那些旁观者。
因为他们不是无辜的,是他们促成了这起强奸。
在众人的不理解中,莎拉和凯瑟琳真正实现了“Girls Help Girls”,两人互相鼓励支持,直至获得了最后的胜利。
还记得在法庭上时,被告方律师曾问莎拉,被强奸时有没有表示过自己的不愿意,有没有说“走开”“停下”之类的词汇。
莎拉说没有,她一直在说“NO”。
当被告方律师试图狡辩“没有拒绝就说明默认”“女人说不代表着心口不一”等等时,凯瑟琳给出的答案是:“No means no.”
不就是不的意思,就是拒绝、不可以、不行的意思。
没有什么欲擒故纵,就是单纯的不可以,不同意。
《暴劫梨花》在这一点上,几乎是给出了教科书般的答案。
是的,女性挑逗也好,穿着暴露也好,举止轻佻也好,只要女性说“no”,那就是不行。即使在性行为过程中,只要女性不愿意,那就是算强奸。
这就是为什么会有“婚内强奸”一词的原因。
任何违背女性意志而强行进行的性行为,都算是强奸。
而任何直接促成强奸的行为,也算是犯罪。你可以不作为,但你绝不能起哄、鼓励和撺掇,否则你就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从20世纪六七十年代开始,欧美兴起了第二次女权运动的高潮。经过女权主义者不懈的努力,女性权益得到了极大保障,但是在当时的社会观念中仍存在着性别歧视的问题,女性仍然是作为一种被“凝视”的“他者”。
《暴劫梨花》的价值就在于,它通过莎拉的形象,向传统的女性观念发起了挑战,传递了先进的、正确的女性主义观念。
要知道,这部电影上映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而我们当下的社会还没有能做到这一点。几十年过去了,我们真的进步了吗?
《暴劫梨花》除了主题上的超前,朱迪的演技也撑起了整部电影。
片中,她用自己的眼神、肢体动作、面部肌肉等细节来诠释人物。
莎拉被强奸后的眼神呆滞,到后面慢慢反应过来时,她开始了较为频繁的眨眼活动。
警察让她指认罪犯时,莎拉先是下意识地展现了对于痛苦记忆的逃避,眉毛用力一紧,然后下定决心跟着警察走进了酒吧。
当遭受到不公时,莎拉先是一种难以置信的震惊眼神,随后转为愤怒,然后开始痛苦。这种细微的表演是非常有层次的,也是非常考验演技的。
像这样细致入微的诠释,在片中还有很多。
朱迪让我们看见的,是一个有血有肉的真实人物,而只有莎拉这个人物立住了,影片的深层主题才能出来,作品才能立起来。
除了莎拉,朱迪在四十多年的表演生涯中,塑造了众多让人过目难忘印象深刻的经典角色。
朱迪·福斯特是好莱坞的天才少女。
作为一名演员,她斩获两次奥斯卡最佳女主角(第二次是《沉默的羔羊》),两次最佳女配角提名。
从少年天才教科书式地演出《出租车司机》中的雏妓艾瑞斯到主演《暴劫梨花》中的争议少女莎拉;
从近乎完美地出演了《沉默的羔羊》中的女警探克拉丽丝,再到《大地的女儿》)中的疯癫少女妮尔。
在朱迪本人成为两个孩子的母亲之后,她开始在影片中塑造一个又一个“坚强的母亲“的形象,如《安娜与国王》中的安娜、《颤栗空间》中的单亲母亲梅格·阿特曼、以及《空中危机》中的凯勒·普拉特。
1991年,朱迪拍摄了自己的导演处女作《我的天才宝贝》,这部作品继续通过女性视角来审视人性、家庭和社会等多重问题。
而无论在表演,还是导演上,朱迪都十分注重细节,力图用真实来打动观众,这一点在《暴劫梨花》中表现得尤为明显。
但除此之外,《暴劫梨花》也不是没有缺点。
它最大的缺点就在于凯瑟琳身上,她作为律师太符号化了,像个工具人,几乎没有任何的情绪和人物弧光。
在之前文淇妹妹主演《嘉年华》中,史可饰演的律师也是这个毛病。
这两个女性,都太伟光正了,都太正义善良了,导致影片的可信度不是很高,这就使得结尾的成功看起来太像是一个幻想了。
这也是我们之后再拍摄女性题材的影片时要注意的一点,那就是成长和变化不应该只存在于主角身上,配角也要有,不然这种女性主义是不彻底的。
总的来说,《暴劫梨花》是一部很优秀的作品,即使在今天也很难被超越。这种超越,不仅包括电影技术上的,还包括女性主义观念。
文/皮皮电影编辑部:童云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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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的电影,立体地展示了一起强奸案关联者的众生相:自我主义的施暴者,企图息事宁人的目击者,背负着愤怒屈辱和也许还有的一点点自责的受害者…
而让我印象最深的一是验伤的医护人员,虽然都是女性,虽然很礼貌,但难掩一种照章办事的娴熟和冷漠,和片尾“美国每6分钟就会举报一起强奸案”暗合,她们娴熟的照章办事就是对这可怕事实最好也最悲伤的背书;另一个是被控教唆强奸的被告律师,他对陪审团的那段最终陈述,把加害者和旁观者的内心以另一种方式展示出来,“这真的有什么大不了吗?”,“是不是我太敏感了?”,”是不是受害者的错觉或者小题大做?“就是这些念头的发酵膨胀,让如此可怕的罪行如此高频地发生,而伸张正义的过程让受害者再脱一层皮。
最可贵的是对受害者的设定十分真实,情欲挑逗喝酒吸毒衣着暴露给了当今社会一切荡妇羞辱的理由,但是不能,都不能,一点都不能让强奸正当化!No means NO!
朱迪·福斯特的表演让我敬佩,好的表演穿越时代,永恒经典。
朱迪福斯特脸哪能那么小!整个人跟只小鸟雀一样惹人怜爱!
此片为Jodie Foster捧得又一个小金人,记得看她两处的眼神。NO.1法庭控诉时脆弱又故作坚强,NO.2在占星图上签名时不自信又因获得认可而高兴。反之,女检查官的形象过于高大全
起承转合都是那个时代的节奏,最体现叙事技巧的是把10几分钟的强奸戏放到后面。朱迪以那么高端知性的本色演活了一个底层女性,演技太强大,小城市少女的放荡、暴躁、迷信和故作镇定让人想起了中国城乡结合部的实况,5分钟的法庭独角戏催人泪下。一部给弱者勇气的电影,accused表面说的是被告们,实际上也暗示了社会对被强奸女性的责怪。可惜的是太过执着于女权主义的男女刻板印象,那个最勇敢的小男生反而被刻画成了一个懦夫。
看到有个写“首先你就不该卖弄风骚”的傻逼居然有十五个赞就想杀人了。这么多年过去了,情况也没变多少,大概这位朋友如果当时在现场也会是拍手大叫的人里的一个吧。
抛去其他的评价因素,本片有个极好极好的开头,前20分钟的戏,社会的病态与女人的困境都表达的很好。可惜剩下的戏份就太过于平淡了。朱迪福斯特在这片的演技着实是漂亮,将另一主角压的死死的,包括后面女律师戏份加重后,她依旧可以将人的眼睛抓住,看见剧中角色的自我一面。重看。黑色电影风味浓厚的开头把全片格调拉高了。后面导演的调度经常崩盘。
天哪!演知性大妈的朱迪福斯特居然也演过被人性侵的叛逆少女,80年代的电影还有这种没有喜剧、科幻、爱情、惊悚、恐怖、魔幻的纯剧情片,真是怀恋!
法庭戏份还是不够精彩,过程中质问的冲突也不够。朱迪的表演有种说不清的感受。受害者在她醉酒后对男人进行挑逗,她此刻被赋予的是她想要被人侵入的意识,但在她被侵入后,她表达了她的反抗、她的拒绝,此刻有双方默认的性爱到强奸的转变。 PS.我当初怎么会认为,受害者遭到侵犯也有自己的原因呢???这本质上也是一种双标与歧视,我对我自己感到恶心。
又名暴劫梨花,..看了心里憋得慌! 我觉得最可笑和最无耻的是那些起哄的,旁观的目击的人没有一个肯为她作证..
【现实意义】美国联邦证据规则412条规定,强奸案件中,被害人性生活史(与谁发生过、与多少人发生过)、性生活方面的名声(如放荡、妓女、陪酒陪舞女等),在强奸案件中不可采为证据。这条规定是女权主义者推动的,目的是防止对犯罪的审理变成对被害妇女贞操的审理,避免妇女怕法庭上的难堪而不报案。
没觉得朱迪表现多出色,一般的法庭犯罪片吧
下面的豆瓣短评看得我想骂人。愚昧和冷漠是分不开的。
如果一個性感男人在女人面前“賣弄風騷”,女人被他勾引而“強暴”了他,人們會覺得是那男人活該嗎???你們這坨叫做男人的東西,請首先學會控制自己的生理慾望,若腦子不能控制下半身,那和畜生有什麽分別???
出色冷静的影片叙事,显示了导演驾驭影像的技巧和推动情节的老练。只能说……人类的生理结构,就决定了这类的事情是永远不可能结束的。★★★★
三十年前的美国,跟现在的我们一样“她穿那么暴露,自己都不检点”“女孩子大半夜在外面晃什么晃,不是自找的吗”
首先你就不应该卖弄风骚...
虽然能料想到结局,但陪审团判定有罪的时候我还是不争气的哭了。这部片子应该是更适合女性观众,两位女主演之间的火花让我赞叹。
JF姨好了得,初场医院时长发蓝眼玻璃人儿般脆弱,短发时又有似tomboy意味,怪不得拿奖。那个大眼证人男像霍比特人之一但又不是。法律片还是理想主义,片末字幕“美国平均6分钟一起强暴案,其中四分之一是轮奸”。此片现实意义大于艺术效果:反对“挑逗/邀请QJ/victim blaming论”
I cried all the time...for your fight, and for the fairness you deserved.
虽然我是一个谴责受害者有罪论的坚定女权,但是当碰到行为举止跟莎拉类似的女孩时,我还是会下意识地觉得她put herself in danger. 我为这种条件反射式的想法感到羞耻,也感到悲哀,因为是现实在不断把我们驯化成这样,当你无力阻止暴行,也无处寻求正义,所能做的就只剩想尽一切办法保护自己,哪怕这种保护是放弃一部分权利。我痛恨这样的社会,我希望它会好,但它会吗?
拍法浪费了故事,但题材在30年后依旧先锋,福斯特有些地方还是overacting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