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系列的纪录片于2010年期间播出,介绍了4位现代艺术大师:安迪·沃霍尔、马蒂斯、毕加索,达利。 主讲人Alastair Sooke 年轻帅气,不是一般我们印象中的老学究,讲得深入浅出。他本人是艺术评论家,兼the telegraph的艺术新闻记者,曾经采访过多位当代知名艺术家:Damien Hirst,Anish Kapoor等。 本片中主讲人亲自去往世界各地,采访很多当事人,专家学者,艺术家虽然都已与世长辞,但看了本系列纪录片后,感觉他们离我们很近,他们的影响依然深远。我更多地了解到了各位艺术家的成长道路,他们艺术的独特之处。我学了多年的美术史,看了本系列纪录片后,犹如架起了一个望远镜一样,大大地开拓了我的视野。让我意识到艺术探究的道路无止境!
四位现代艺术大师——安迪沃霍尔、亨利马蒂斯、巴勃罗毕加索、萨尔瓦多达利。他们在某种程度上都是“chain breaker”,挑战、打破是关键。 安迪沃霍尔打破人们对艺术家的认知,艺术家可以以任意一种方式创造艺术,不只是绘画雕塑等;马蒂斯的色彩和构图打破了古典绘画的平衡、和谐与美:毕加索打破传统事物的表现形式 我认为这些艺术家最伟大之处不仅在于自己的作品,更在于他们对当时乃至后来社会各界的影响。比如没有马蒂斯就没有米菲(那只兔子),设计师Paul Smith也说他的设计受到马蒂斯色彩很大影响…毕加索的立体主义产生art of deco(装饰主义)和如今在fashion design很常见的图案。 毕加索是个很有意思的人,我认为他是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位“网红”,他把自己打造成一个品牌,人们崇尚并模仿他的风格和生活方式,甚至他穿的条纹衫一直流行至今。 这四位现代艺术大师,颠覆了以往艺术家们苦难而严肃的形象,人们不需要经受许多折磨也可以创作出好的艺术作品。他们的名气很大程度上归功于mass media,mass culture的兴起,尤其是安迪沃霍尔和达利,艺术与商业以一种前所未有的方式融合在一起。毕加索更是整个艺术史上最富有的人。 就像现在网络上的名人一样,只有通过不断超出常规的言行才能获得人们的注意力。可以预见的是,未来的艺术家会比他们更加幽默奇葩、引人注目。
它由四部分组成,分别详细介绍了20世纪的四位重要的艺术大师:安迪·沃霍尔(Andy Warhol)、马蒂斯(Henri Matisse)、毕加索(Pablo Picasso)和达利(Salvador Dali)的工作与生活。在片中,镜头跟随主持人Alastair Sooke的脚步,走访了四位艺术家们生前的居所、艺廊及博物馆,甚至是他们最爱的餐厅等地,向观众展示了他们伟大的艺术贡献以及惊人的后世影响力。环顾四周,麦当娜的专辑封面、米菲兔的文具、甚至是你家的沙发和电话,也许就来源于这四位大师的创作…… 开篇就点出了艺术的实用性,艺术的起源本身就是有使用的巫术而来的,现在,成为摆在艺术馆的令人敬而远之的,难以理解的高雅之物,作者对人们的这种思想观念是抱有批判态度的。艺术就是为人服务的,以此,从心理上,我们不能将它想的太神秘,太遥远。 作者意在告诉人们,要怀有一颗开放的心灵,去尝试欣赏各种艺术作品,了解他们,发现他们的美。
这部纪录片给我的影响很大,看了四集之后,我看到了四位现代艺术大师:安迪.沃赫尔、马蒂斯、毕加索、达利。其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毕加索,这部纪录片详细地记录了他各个时期的绘画风格与情感变化,毕加索各个时期的风格都是因为他的朋友、爱人等人物而一直在改变,所以,我认为毕加索是一个很受情感所影响的人,可就因为他的这种性格,他才能有不同风格的作品,毕加索的一生都在艺术上改变,他不想和别人一样,所以他才会创造现代艺术作品,当别人问他:什么是艺术时,他又反问他:什么不是艺术?这句话是我觉得最具艺术性的一句话,这句话告诉我们:什么都是艺术。所以,我喜欢这部记录片,它给我上了一课。艺术不止只有绘画,生活中时时刻刻都有艺术在产生,所以我们要去寻找艺术。
世界上有那么多聪明人,你如何成为精英中的英雄?同样地,世界上有那么多的画家,如何脱颖而出成为艺术大师?
我觉得其实马蒂斯的成功,内核本质上都很中国。
马蒂斯之所以成为马蒂斯,首先在于他与众不同的特质来自于他的家乡。为什么这样讲,他的家乡博安是一个小镇,不过在当时却是一个纺织品生产中心,以它的色彩鲜艳图案织物闻名。很自然地,染坊、颜料,很自然地成为马蒂斯对于色彩的非凡灵感。具体而言,就是对于色彩的处理,他做了大胆的创新。科学家谢弗勒尔在19世纪30年代发明色盘,色盘上两边相对的颜色是互补色,绿色是红色的补色,橙色是蓝色的补色。其实梵高对于色彩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就是遵循了色盘的理论。但是马蒂斯打破了这样的组合,他没有使用黄色和蓝色,而去尝试绿色和红色,当这两个颜色搭配使用的时候显得非常不协调。到底如何理解这种不协调的“成功”呢(当然,在当时肯定不被接受)?以影片中马蒂斯的一个追随者阿尔伯特的画和话来讲就简单了:“当我开始画抽象画作时,色彩阴暗,就是上帝,所有伟大的作品都是深棕色的。马蒂斯告诉我们如何运用明亮的色调,并画出成功的作品。用基色会很危险,因为你很容易把你的作品画成‘的士高’。”用我们中国的文学理论来说,“平字见奇,常字见险,陈字见新,朴字见色。(清•沈德潜《说诗晬语》)”辛弃疾的词说得更具体:“少年不识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而今识尽愁滋味……却道天凉好个秋。”阿尔伯特一开始就喜欢用去掉情绪的高档色,而后来发现用明亮的颜色也能表达深沉的思想。当然,用普通的颜色,小孩子喜欢的红黄蓝,却也很容易让作品变成妖艳的舞厅色调。那么马蒂斯是如何改造这一切的呢?其实要么就把简单坚持到底,一红了之,一蓝了之(他推崇一种说法,“同样是绿色,一千克比半千克显得更绿。”他想表达的意思是,如果想让色彩显得更浓烈,就必须大量使用它,不能切成小块小块地用。只有画上一大片红色,才能让它在作品中足够显眼,他创造出一种在西方绘画史上从未有过的着色方法);要么就在颜色中加入各种线条,用黑白色来做“对冲”,让色彩取的一种新的均衡(如果你只是孤立的使用大量的颜色拼凑,没有黑色、白色或者中立的有机色,整幅画面就会显得冗余。我是说如果这些明艳的色彩,和一些黑色与白色搭配起来使用,突然间你就会发现画面更加富于平衡感,同时更栩栩如生……这就是的天才之处)。换言之,马蒂斯打破互补色的平衡,又创造了一种新的平衡。所以他成功了!当然,这种理论和中国传统的五行搭配之说一样,要么均衡搭配,要么相克相生,要么大一统。不过,说到底,那就是小时候马蒂斯家乡的纺织品的颜色和搭配方式,耳濡目染、潜移默化地塑造了马蒂斯这样的大师。
而且,马蒂斯不仅在颜色中打破传统,在线条造型上也是如此。在他之前的几百年里各种绘画技法已经非常完善,公式化的绘画手法涵盖了光、影、透视以及细节笔触。但马蒂斯大胆地抛弃了这些手法。以至于他为妻子艾米莉所画的《戴帽子的女人》,既震撼人心,又被人嘲笑为“野兽”“疯子”(“野兽派”也由此而来)。
当然,冒犯传统是危险的,就像我们要成为英雄之所以难,就难于一开始就无法获得肯定。马蒂斯的幸运,在于得到俄国的纺织业大亨、画作收藏家谢尔盖·楚基尼对他的极端支持,不仅买下了他大量的画(用当时画商的话说:“一个疯子画了它们,一个疯子买了它们”)。还成为马蒂斯的赞助人,邀请他到俄国去,甚至当马蒂斯四处碰壁的时候,对他说:“虽然现在公众反对你,但是未来仍属于你。”所以,天才的成就,离不开偶然性。上帝派了使者,成为了马蒂斯的铁杆粉丝。当然,更重要的还是,到了现在大家都“不经意地”接受马蒂斯。正如纪录片的主持人所言:“简单地不可思议,只有一种颜色,毫无细节,有点像原始人在山洞里作的壁画;但是作品当中的某种东西深深吸引了我,以至于我现在仍痴迷不已。因为像宜家这样的家具店,早已开始出售这种风格的商品,随处可见,在学生公寓里、必胜客里、我家乡的体育馆里,甚至我奶奶都有一幅。”换言之,绘画还是直观的,不管懂不懂,能够被大众喜欢,接受,才是真正的经典。
此外,还有一点也很重要,就是“抽象”。马蒂斯晚年喜欢剪纸画,不仅基于他多年绘画积攒下的娴熟技艺,可以轻松抓住外物的意象灵魂。更重要的是到了晚年更加追求“简化再简化”,以至于与中国传统的“大写意”不约而同,殊途同归。让我们看看马蒂斯的《蓝色少女》,很容易理解,因为很亲切!
22.3.10
安迪最功利,毕加索最风流,马蒂斯最痴迷,达利最自恋,鉴定完毕。
4集。不错
波普,野兽派,立方主义和超现实主义。
马蒂斯这集被煽哭了......
最爱达利,非常古怪 非常荒诞 非常有意思。真正触动我的是Matisse,被他的教堂感动到泪流满面
從某人那兒搜來一套原本只看了馬蒂斯的,後來居然[?]默默補完了...
每集的套路都类似,于是看到后来就有点疲倦。普罗大众是以眼熟度来衡量一个艺术家的重量级的,这个系列能做的就是更增你我对这四个家伙的眼熟度。至于影响有没有被夸大,不做评论。又一次,艺术被简化为绘画了。
四位对现代艺术产生重要影响的艺术家。波普,野兽,抽象,超现实。
非常好 作为普及型的一个节目 并没有粗制滥造 很浓缩剪辑得很有趣 回想CCAV的纪录片 除了无聊就是让人睡觉
我爱马蒂斯~~~~~
Modern Masters 4 titans of 20c。。Warhol Matisse Picasso Dali 走进有争议的当代艺术家的生涯。。影响半世纪至今的艺术创作影响人的生活和思维方式。。主持人标准的英音深入浅出的介绍太爱BBC。。
* Estelle. Q 2011-02-03 Alastair Sooke! my type !主持人毕竟是卖字为生所以他对于这几个艺术家的认识也不会特别深刻,但通过他的走访和调查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后我们也渐渐走近艺术的殿堂不是吗,没什么不好很用心的片子~希望继续希望主持人也继续努力
很赞,达利一集出现嗡嗡鸡一刚!
好东西,原来大师们都戏了不少艺术果儿
太长见识了,信息量好大,而且主持人小哥真好看,Matisse那集还泪目了。艺术的力量啊。还有巴黎和纽约真是艺术家天堂啊。
四集里最喜欢马蒂斯那部分,主持人自己都哭了,看来是真心喜欢来着。不过主持人的解说好烦人啊,你老是叨叨自己的观点看得人好难受啊.......
Warhol是美国人,所以觉得是很爆米花式的艺术,Picasso和Dali都是西班牙人,给人古怪、荒诞之感。Matisse是法国人,画家,有一种法国特有的气质。
我相信上帝吗?是的,当我工作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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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扫盲来说,无论从哪个方面都是绝佳的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