冈萨雷斯用观众能明白的方式和自己对卡佛的理解,拍了部卡佛小说改编的电影,情节不是从小说来的,但人物的构思是。卡佛小说《当我们谈论爱情时我们在谈论什么》,电影《鸟人》就是以这个小说作为背景塑造人物的。小说很短,就一个场景,两对夫妻在餐桌边聊天,谈论爱情。其中一对相处一年半,感情正浓,作为烘托。另一对相处五年,丈夫有些自大,喜欢夸夸其谈,妻子受不了这个,老是阻拦他说下去,破坏他高谈阔论的兴致。妻子缅怀着她的前男友,尽管他揍过她,尽管和他在一起时她出轨跟现任丈夫打得火热,可是他为她自杀了两回,而且真的吞枪死了,他在妻子心里的地位反而比丈夫要高。
电影把这一幕放在开头,作为两个演员第一次见面的对手戏,他们用这场戏较量演技。小说表现的是平静场面,一个固执己见一个息事宁人,电影变化了,表现两个男人的争执。而且这个变化是配角提出来的,显得他的演技和对戏剧的理解更高一筹。此处的潜台词是,谈论爱情的话题让另一个丈夫不安起来,急于想换话题。这么一改,角色冲突和内在情绪就比小说激烈了。小说本身很电影化,充满潜台词。但是《鸟人》没有直接改编,而是把那个被谈论的自杀的男人变成主要角色编成一出话剧,电影故事就是围绕过气老影星自编自导自演这出话剧展开的,最后一场演出,主人公开枪自杀的一幕也变成决定戏里戏外人物命运的高潮。
迈克尔基顿本人、《鸟人》主人公过气影星瑞根、过气影星扮演的根据卡佛小说改编的话剧角色、以及卡佛小说里自杀的男人,这四者有微妙的共性。同样,爱德华诺顿本人、他在电影演的明星麦克和话剧角色、以及小说里叨逼叨的丈夫角色,也是气质相仿。导演选角和构思太绝了。
老头儿瑞根是失败的化身(当然是从主流价值的角度看),一辈子挣扎,一辈子没翻身,他的颓败成了他的传奇,自杀成了他的抗争。明星麦克成功了,自命不凡,招人讨厌,跟周围格格不入,予取予求惯了,简直恨不得随时随地把生殖器塞到哪儿爽一把,结果有一天举不起来了,他才开始去认识女人,感受女人。
麦克和大眼睛姑娘在天台的对手戏很有意思。在他自认为能控制的性关系里,只要欲望来了,他随时随地想干,只有给他两耳光能让他消停。可是面对他胆怯的美,他就知道害臊了,在真正的尤物面前,对方浑身荡漾的青春让他魂不守舍又怕丢丑,他一而再再而三地退却,退到自尊的堡垒后面试探。两性的挑逗是一种舞步,they talk,then fuck。美来自于克制和真诚。当他敞开自己而不是急于求欢,她接纳了他。
卡佛小说有这么一段谈话:“我们当中有谁真正懂爱情吗?在我看来,我们不过是些爱情的新手。我们彼此相爱,但不过是肉体之爱,那种把你驱向某个特别的人的冲动。还有对另一个人本质的爱,爱他或她精神上的东西,每天都关心着另外那个人。”卡佛借这个大发感慨的丈夫之口讲了一个情感之爱的小故事。一对老夫妇遇上车祸,在医生抢救下多活了两星期。他们浑身裹满石膏像木乃伊一样动弹不得,转眼珠都费劲。老头儿闷闷不乐,不是因为车祸重伤快要死了,是因为“他该死的脖子转不了,没法看看他该死的老婆。看不见那个狗日的女人,简直要了老狗东西的命。”(卡佛原话就这么脏,我改了一下,原文还是有点书面腔) 顺便一扯,脏话这东西,没什么可标榜的,就是一种出身成长的烙印,你来自哪儿,你周围人怎么说话,你的性情,都在脏话里了。
我一直不明白戏剧舞台的魅力。《鸟人》赋予了舞台迷幻效果。一面是主人公逃避的恼人的现实,一面是不断置换幕景的虚构的表演,倾诉爱意的喃喃细语或是朗声咒骂对失败人生的忿恨。I fucked up!你明知道这个事实却拒绝承认。看到老头儿睡衣被门夹住只好脱掉衣服光着身子狼狈穿过闹市钻进剧场窘迫至极还得当着满堂观众卖力演出那一幕,我从哈哈大笑陡然失声痛哭……那滋味儿,我受着呢。
我破产了,我睡不着觉,这场戏成了我自己的缩影,如影随形,拿个小锤子一直砸我的蛋蛋。老头儿嚼着面包嘟嘟囔囔。他穿过黑暗长街,压抑的琴声响着,有人声嘶力竭朗诵《麦克白》:“我们所有的昨天,不过替傻子们照亮了到死亡的土壤中去的路。熄灭了吧,熄灭了吧,短促的烛光,人生不过是一个行走的影子,一个在舞台上指手画脚的拙劣的伶人,登场片刻,就在无声无息中悄然退下。它是一个愚人所讲的故事,充满着喧哗和骚动,却找不到一点意义。”老头儿从这个如痴如醉的戏疯子身边走过,扫了他一眼,这厮立刻停了表演,诚惶诚恐跟他套近乎,我就是想让你看看我能做到什么程度。so,受到启示的老头儿在舞台上轰掉了自己的鼻子,一举成名。这当然不是狗屎励志故事,是讽刺成功。你丢不掉你的痛苦,你只能狠狠暴露和嘲弄它。撕碎自己,你就飞起来了。
迈克尔基顿不是杰克尼克尔森、安东尼霍普金斯这号儿演员,举手投足浑身是戏。他非常普通。《鸟人》他卯足了劲,还不是那种魅力四射的状态,不,他的特征就是不起眼儿。舞台、造型、灯光、台词给了他光芒。他打动我的恰恰是那种力不从心的状态,他的弱吸引了我。他抱着爱德华诺顿痛说童年伤痕那段儿,我觉着是这个角色真正的阴影,虽然他笑着谎称在演戏。他的天赋达不到,他只能豁出自己,用真实的血和痛迷住观众。这是弱者的悲哀。也是弱者的独特。
老头儿真像从卡佛笔下走出来的人物。破碎的童年让他拥有破坏的力量。他在结婚纪念日,被老婆抓奸在床。跟他同居的女人,两年没听过一句好话。电影开场,他就把看不顺眼的配角废了,这个笨蛋连台词都说不好,更别提表演了。一见报纸头条夸的全是配角麦克,老头儿直接抡拳开战。因为生活带给他的只有羞辱,他也喜欢羞辱别人。这一点,在那位女评论家身上,同样隐隐体现。
电影里,每个角色都是“烂摊子”,背着一堆生活强加的羞辱,难受得要死。可是,冈萨雷斯用很喜剧化的手法去表现,让你感受不到太多沉重。包括老头儿的死。他在舞台上一枪结果了自己,但是电影尾声,经纪人赶来报喜,大批记者在病房外拥堵,女儿跟他和解,全是他眼巴巴盼了一辈子的好事儿。尔后,他才变身“鸟人”升天去了。死,都死得这么喜感。超现实和现实混杂在一起,无缝衔接的悲喜情绪,让卡佛的沉重变成好莱坞麻辣爆米花,谁都能来一口,每个人吃出不同滋味儿。
再谈谈爱情。同居的女人告诉他怀了孩子,老头儿不知说什么好,等于什么都说了,女人给了他一耳光。最后一幕演出前,老头儿决定死在舞台上,跟妻子在化妆间话别。他说起伤她最深的那次,被妻子抓奸在床,他开车到海边自杀的糗事,因为让水母蛰得火烧火燎没死成。他最不堪、最窘迫、最粗暴、最荒唐、最软弱的部分都给了她,她接纳了一切,直到无法承受而离开。当他坦陈往事,没有说一句抱歉,而妻子吻了他。
我现在觉得爱情、婚姻、外遇、一夜情,都不过是形式,真正两性关系上的赤裸不是脱了衣服就实现的,而是完全不惧伤害的能够向另一个人和盘托出自己,哪怕最卑污狰狞的一面也能释放,这个过程双方自然是痛苦的,但这种痛苦包含了深刻的信任和难以割舍的吸引,你知道你在另一个人那里无论如何也得不到这样的接纳和理解,这种爱大概一生只有一次。
很久没有写评论了,只是电影关乎我喜欢的作家。有剧透,不喜慎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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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看奥斯卡最佳提名电影《鸟人》。我看电影和书都没有提前看剧情的习惯,就像听到新乐队也不会去google他们的长相一样。不如让事情自然地发生。所以看到片子的基础居然是改编雷蒙德·卡佛的小说把它搬上百老汇舞台时,我吃了一惊。
卡佛是我次于毛姆读过的最多作品的作家。他近一次兴起的火热大概是2010-2011年间,译林出版了那本《当我们谈论爱情时我们在谈论什么》。再早一次的火热大概只能追溯到十五年前苗炜、朱伟等人大谈于晓丹翻译的卡佛小说集的时候了。这是一个非常好用的标题,以至于连村上春树都著有《当我跑步时,我谈论些什么》这样的畅销书,更不用说追随者众。但是真的有多少人读过这篇小说,我持怀疑态度。甚至于作为情节贯穿始终的对于卡佛的崇拜,都没能让人们在影评里把重点转移到“卡佛是什么人,能让男主角死心塌地”上。更荒谬的是,在豆瓣的条目里,《当》这本书的目录甚至都没有这篇同名小说。所以卡佛在观者眼里大概只是一个标签,就像电影中说的,你只不过是在不停地贴标签贴标签而已,你都不知道你贴的到底是什么。
《鸟人》中的男主角里根·汤姆森执意改编卡佛的小说并出演它,以此来证明自己不是一个无知的好莱坞英雄片“名人”(celebrity)的原因,剧中已经透露——因为卡佛曾经在他高中表演的时候给予了他鼓励,坚定了他想要成为电影演员的信念。这让我想起去年孙仲旭老师翻译的一篇由美国女作家玛莎·吉斯写的《回忆我的老师雷蒙德·卡佛》。文章很长,通过她上卡佛写作课的经历,塑造出了卡佛这位老师的形象:
【我第一次见到雷蒙德·卡佛(他身材魁梧,身高6英尺)时,他穿着格子衬衫和卡其布休闲裤,坐在一张带着围椅式写字板的椅子上,他长长的腿伸到我们一圈椅子的中央。
通常,雷从问一个问题来开始点评:“这算是个短篇小说吗?”甚至对结构最糟糕、不可救药的故事,他也会这样问,而且极为严肃地帮助我们弄清楚为什么是,或者为什么不是。
如果有人开玩笑地提一个问题,他从来不会随便回答,而总是认真回答,似乎明白俏皮话经常出自紧张或者不自然。如果有人评论时带着讥讽(不是自贬)或者残酷(那可要命!)他会安静地盯着别处一会儿,通常抽着烟,耐心地等待我们自己回想起要大度。】
通过这样的描写,或许你可以理解为什么《鸟人》主演得到一块小小的、写在餐巾纸上的赞美,就愿意对卡佛用最后的生命向他致敬。因为他严谨,认真,尊敬小说,有足够的耐心给予他的学生,所以向他证明自己,也许就相当于证明了自己的这些年活得不过像场马戏。百老汇的致敬,才是有价值的。
【他对每个人都鼓励,不管某个短篇有可能在我们眼里有多么没希望。我听说并不是每位老师都会这样。我们班上有个女生前一年跟罗伯特·斯通(Robert Stone)学习过,斯通建议她完全放弃写作!当然,她深受打击。我后来读到过《巴黎评论》上对威廉·斯蒂伦(William Styron)的一篇访谈,他在访谈中说道:“教师应该把好的留下,不好的剔掉,像农民一样精心挑选,不去鼓励那些没有天份的人。”
雷蒙德·卡佛对我们都鼓励,而把剔苗工作留给了上帝。】
也许正是因为卡佛的生活太过艰难,知道梦想需要有多费力坚持,都不可能战胜现实,才会这样对待他想要写作的学生。这和《鸟人》影片所表达的主旨,在我看来是相似的——理解卡佛,就容易理解男主角所做的一切:远离高科技时代,用艰难的方式,艰难地证明内心最艰难的那个自己。
“亨利·米勒四十多岁写《北回归线》的时候,曾经谈到,他要在一个借来的房间里写作,随时他都可能不得不停下手中的笔,因为他坐着的椅子可能要被别人拿走。直到最近为止,这种事态一直是我生活的常态。从我有记忆开始,从我还是个十几岁的小孩开始,我就要无时无刻不担心自己身下的椅子随时都会被人移走。一年又一年,我爱人和我整日奔波,努力保住自己头顶上的屋顶。我们曾有过梦想,我和我爱人。我们以为我们可以弯下脖子,尽力工作,做所有我们想做的事。但我们想错了。”卡佛这么说。这段话几乎可以概括他所有写过的小说的内容,永远没有正式的开头,只是你没来由地坐下了,但是永远坐不踏实。在漫不经心强装自然的对话后,椅子不知所踪。可能是被抽走,可能还存在,但你就是知道它其实不在那儿了,你们面对面地呆若木鸡。唯有沉默。
这就是我心目中的卡佛。
卡佛的笔触苦楚中带着平静,却从不是有恶意的戏谑中带着平静。这点在布考斯基的短篇小说集比如《苦水音乐》中尤其明显。布考斯基就像一名恶童,也是没着没落的短篇,看完却让人觉得世界充满了恶意。卡佛只是描写无助与苦楚。这点也像《鸟人》一样。所有演员的生活切开了都是一样的无助,哪怕是晒着日光浴的Mike(爱德华·诺顿)的角色,也会为了自己长达数月的无法勃起而无助。还有一点,就是卡佛从不会是夸张的。所以在男主角站在舞台前慷慨陈词说着那对老夫妇的爱多么伟大的时候,那是他自己的改编,是他对光中要对自己“看我吧!爱我吧!”的呼吁。这在卡佛的原文中是没有的。同样没有的还有“捉奸在床”并自杀的那一幕,原文只是梅尔和特芮这对情侣,对于特芮过去丈夫的述说。而《鸟人》中,里根其实扮演的是梅尔,所以最后死的并不是他,而是特芮的前夫。在原文描述中,梅尔描述特芮的前夫:“在屋里朝自己嘴里开了一枪,有人听到枪响,报告给经理。他们用万能钥匙打开房门,看到发生的事情,叫了救护车。他被送来的时候我恰好在医院里。他还活着,但已经不可救药了。他活了三天,头肿得比正常人的头大了一倍。我以前从没见过这种情形,希望这辈子也不要再见到。特芮知道后想去陪他。我们为这事大吵了一场。我认为她不该看到他那副样子。我认为她根本就不该去见他,我现在还这么认为。”
他活了三天,而《鸟人》中的结局,里根也没有立即死去。他回想并怀念起了自己的成功,自己能够运用特效中的超能力或毁灭或拯救一切,他的视频通过喧嚣的方式瞬间点击过百万,他又红了。但是他最后还是飞了起来,他女儿诡异的笑容仿佛就是卡佛描写的所有文章的结局那样——从来都没有什么结局。
“我能听见我的心跳。我能听见所有人的心跳。我能听见我们坐在那儿发出的噪音,直到房间全都黑下来了,也没有人动一下。”——雷蒙德·卡佛《当我们谈论爱情时我们在谈论什么》文章的最后一句话。
Icier
2015.1.20
http://www.douban.com/note/102695577/?1305938291玛莎·吉斯写的卡佛。
本片有对现代演艺圈(showbiz)的各种讽刺。近些年这侠那侠的,一点创意都没有,但是好莱坞就是这样一个地方,啥题材赚钱就拍啥,直到大家都烦的不行了或者几个大厂赔死才会长记性。国内又未尝不是,《潜伏》一火,基本上谍战剧就拍了好几年......《鸟侠》此等蛋疼的名字都能赚钱,很明显观众已经丧心病狂,但终究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没有什么是永远的,见风使舵的好莱坞甚是如此。扮演男主Michael Keaton曾经演过九十年代的《蝙蝠侠》,由他来演这个戏中过气的演员真的是再合适不过了。
戏剧圈穷向来不是什么秘密,电影界相比则往往赚要多不少,因为发行渠道更多。除非你能混到百老汇那个级别的,不然资金上会有很多困难。这也是为什么片中Naomi Watts的角色为自己能上broadway而激动不已,因为这对一个混戏剧圈的人来说甚是不易。也正是因为舞台剧少了很多铜臭味(《歌剧魅影》这种老牌子除外,换个cast继续圈钱),所以用来和大手笔的电影明星来做对比很合适,也是为什么诸多电影明星在有名气后都愿意去百老汇舞台上露个脸,提升逼格。
“艺术”是个宽泛的词,在本片中可以把它简化成“表演”。舞台剧里往往有着最出色的表演,因为你没有掩饰的机会。电影里的表演你有很多调整的空间,剪辑,化妆,灯光都可以帮助你。爱德华诺顿的角色貌似就是为这个追求而存在的,他就像一个夸张版的“方法派”,认为就算是表演也要真实,这也是为什么他为了把酒换成水这样一个小细节而大发脾气。例如最近的《黄金时代》,导演认为寒冷和饥饿是演不了的,因此就真的把剧组放在冰冻的地区拍摄。诺顿的这种夸张的对真实的渴求到底在表明些什么?是否在讽刺很多演员只是为了表演以外的东西而表演?表演的本质是什么?演员的职责是什么?男主愤世嫉俗的女儿(石头姐)也在对他说,“You aren’t doing this for the sake of art”(你做这些并不是为了艺术),这也未尝不是正确的。男主既是导演,又是演员,想控制一切,拼命努力的讨好critics,肯定是想证明自己的能力,但是我们不知道他的动机,到底是为了证明自己是个没过气的演员,还是真的为了对戏剧的热爱?那个评论家也说他是只是个celebrity, not an actor,可见名气并不等同于真才实学。不管他真实动机如何,一切都被演艺圈的复杂而深深淹没了。牵扯的方面太多,人也终究不能纯粹。在这种情景下想要获得自我认同,甚是不易。
本片里各种对现在演艺圈的讽刺可以说是不能再明显了。片名《鸟侠》,台词里提到的Michael Fassbender, Woody Harrelson, Jeremy Renner都是在说最近这股超级英雄浪潮;女儿和他吵架的时候说,”你连facebook都没有,好像你根本不存在一样”,然后在临近结尾处又是在网络的帮助下,利用那段裸身跑时代广场的视频,他名声大噪,可见“名气”这个东西是多么虚渺和好笑。曾今扮演过超级英雄的他更能感同身受,名声稍纵即逝,没有什么是永远的,那又该抓住些什么呢?自己的价值在哪里?或许万事都是繁梦一场,终须灭。
技术层面本片也是耀眼的不能忽视。丧!心!病!狂!的!长!镜!头!我们流畅的从更衣间飘到前台,飘回后台,再飘到大街上,再飘回来,真的是如丝般顺滑,像一位灵活的芭蕾舞者。惊喜的是依然有特写。我们不能像平常剪辑那样全景中景特写的来回切换来体会人物关系和内心经历,但是导演没有忽视特写的力量,让我很是感动。另外这种丧心病狂的长镜头实在是非常挑战演员,前期一定会做很多的排练,因为如果有一个人的台词说错,大家都要从头开始,所以每个演员一定压力山大,我不能说错啊不然所有人都会恨我的之类的纠结。很多过渡镜头肯定也花了不少心思。
我确实被这种惊人的尝试震撼,但是中间的时候我感觉到形式开始大于内容,可以明显察觉到剧本的写作是为了这种一镜到底的模式而创作的,很多“小聪明”都有点过于明显。例如本片副标题The Unexpected Virtue Of Ignorance, 我觉得就有点过,简直就是赤裸裸的在你耳边说“瞧我们这片子多聪明啊哇哈哈”的节奏,个别台词也给我这种印象,一种“我们就是在讽刺演艺圈的瞧多幽默啊哇哈哈”的感觉。就是因为一切都是非常仔细并且不留余地的演练好的,我们反而没有了副标题里的那个“unexpected”,减少了观众参与的空间。
我个人认为在形式上,戏剧会增加其与观众的距离(更抽象化),而电影是减少距离(更能身临其境)。然而本片处于两者间的尴尬地位。一直在运动的镜头让我觉得很不安分,纵使我和人物离得很近,我没有停下思考的空间,反而让他们显得遥远了,就好像我坐在一个窥探他们的过山车上,轨迹统统是给你设计好的,一点偏离都不允许。这固然是刺激,只是难免单调,因为轨道是固定的,重复后的结果是一样的。或许这就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吧,人也不可能什么都得到。
这是一部有野心,有技术,有思想,有表演的难得好片。只是想要成为佳作,貌似还差一点。看各位的个人爱好了。
选取豆友Peter Cat的点评:伊纳里多所有电影问题都是一样的,就是故弄玄虚,换言之他野心和品味都很好,但是相比于他要操作众多主题他的思考特别廉价。但他特别厉害一点是会用出色视听和话题在数量优势来掩盖深度上缺失。可以回想一下这个电影,处理了多少话题,可每一个都抛了点鸡汤而已。当然,视听出众确实有目共睹
大约看了这部电影的人很难不想到另外四部相关主题/内容的电影:霸王别姬,日落大道(sunset boulevard),公民凯恩(citizen kane),与黑天鹅(black swan)。
伊纳里多的电影主线由两个相悖的哲学主题导引着:自我对社会的妥协,与自我对社会的抵抗与超越。而这两个主题又由高度对立的反讽的表现手法此消彼长地随着影片时间之流逝而得以展现。
当Sam(他的女儿)歇斯底里地告诉他的父亲他不过是富人们茶余饭后玩笑谈资什么都算不上却又汲汲营营想在别人的喝彩中获得肯定后,悲伤欲绝的他却又幻想一拨手指让打火机原地转圈;当路人半吊在工架上背诵<<麦克白>>(MacBeth)的结尾处时(out, out brief candle, life is but a walking shadow... and is heard no more),观者似乎看到了一个被野心吞噬的过气影星作着最后的挣扎(the last gasp)但却不得不臣服于现实与绝望,可是就在露宿街头的第二天,他又荒诞不经地超越引力极限飞翔在纽约上空(尽管他并没有飞翔,而是坐着Cab来到了剧场门前);当他终于扳动手枪观者们或都以为他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他却几乎又毫发无伤地躺在病床上。Riggan的生命力如此顽强,而他的阴暗面(未完成之意志的代表性体现,即鸟人)也如此偏执疯狂,加上完美的场景设计与剪辑几乎将他限制在自己的房间与舞台而视野局限却又孜孜不倦,颇让人有些透不过气,也恰是影片成功的诸多重要原因之一。
其实联系最近的三部好电影,即本片中的Riggan,消失的女孩(gone girl)中的Amy,还有Whiplash中的Andrew,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滞”--这或许也是现实社会的一个缩影,指数增长的社会福利也在指数地增加社会分工,而在任何一个领域,如果自身不是足够强大(或者说自我的存在有赖于他人的赞赏与认可),则很难不通过一种歇斯底里的顽固将天资大概总是一般的自己推到自己潜能的极限--当代的异化与其说是资本家对劳工的剥削,不如说是(部分由于网络存在而更加强大的)紧密联系的社会对个人的存在意识的深层挑战。名爵者工器,但看不透的人永远也看不透,从始至终,永远活在他人的世界与评价中,却不知道他人看到的永远是他人强加他们的意志的那个虚幻的你(就是Riggan镜子上贴的那句:A thing is a thing, not what is said of that thing;相反,看不透的人会用一种极其自我的方法追求一种非自我的虚幻的实现--本或许应该用来加强自我认识看清自我抵御外生评价冲击的力量被用尽全力地拿来追求一个本非自己的存在,最后完全活在他人世界中。这点卢梭很早前就提过,所以他赞赏the primitive men,认为他们才是最civilized的群体。 Riggon的演员说她一辈子想要来百老汇,自从孩提;而到了百老汇第一次演出才发现自己不过是一个孩子,需要被肯定。导演借女演员之口,说出了Riggan的悲剧。
至于影片末尾,他死了吗?若是有确定的答案,那影片就立即降级无数。自我对社会的抵抗仍然与自我对社会的妥协交织在一起,难解难分。自从Birdman诞生以后,Riggan就已经死了。人之将死其言也善的瞬间Riggan有想过与前妻与女儿“复牵黄犬逐狡兔”的时光,也追悔“活在当下”的契机与未来;然而孱弱的生命甚至无法掌握自己的命运,虚幻的表现手法与幻想的瘟疫竟然最终换来了"Super-Real"的啼笑皆非的评价,真实与虚幻交织一起:“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
人之一生,永远活在唯心唯物两极之间:追求自身价值实现自身快乐的时候不可能丝毫不被外界与身边的人以及物质世界影响,在将要完全对他人意志妥协的瞬间也常常会爆发出惊人的个体能量对看似无助的命运作出有效的控诉。非黑即白的简单图像恐怕只有在简单的模型中才会存在。就如韦伯所看到的,环境影响个体,个体也对环境产生影响,从系统的角度看,若有输入必有输出,若有作用也必有反馈。投射现象的原理不因生命的开始与终结而有所改变,而作为自由意志的生命也并不总随着鼻息的有无而附丽抑或泯灭。
这几乎已经是一个皆大欢喜的Happy Ending。扮演超级英雄“鸟人”的过气演员Riggan Thomson,躺在铺满鲜花的上西区病房里,窗外是中央公园,电视新闻里是他在戏剧《当我们谈论爱情时我们在谈论什么》尾声时打伤自己的精彩一枪,《纽约时报》那个摆明就是要毁灭他的刻薄女评论家,也在文化版头条送上了最高赞誉《鸟人,无知的意外美德》。
一切看起来好极了,就连在内心小剧场里紧箍咒般纠缠Riggan的鸟人——超现实超能力的自己——这一刻也闭上了嘴,安静的蹲在马桶上。城市上空飞过一群鸟儿,Riggan推开窗,消失不见了……
这是一个讲述虎落平阳前,超级英雄也需要吃喝拉撒的故事。Riggan只被观众和圈子惦记着他那扮演“鸟人”的黄金时代,而他又像许多好莱坞明星一样,渴望通过更显文艺范和扎实演技的百老汇舞台,东山再起。与此同时,戏里戏外,又得面对与女儿的纠结关系,以及与对手戏霸Mike Shiner的激烈冲突。更有意思的是,Riggan的扮演者,正是曾主演1990年代初两部《蝙蝠侠》的迈克尔.基顿,过气、臃肿、中年危机、家庭烦恼,都是迈克尔和Riggan共同的处境。
“鸟人”、“蝙蝠侠”歇下好莱坞战袍后,都一样需要吃喝拉撒。这不免让人想到洛杉矶星光大道和纽约时报广场上那些穿戴成超级英雄卖合影为生的勤劳艺人,周五下午拐进附近超市,你会看到推着购物车的蜘蛛侠,与戴着“惊声尖叫”面具的“好基友”以及搁下大锤的雷神,一道选购着微波食品和啤酒饮料。将其装入汽车后,再一道开会城郊的合租屋里,度过一个蜷缩在沙发里看体育比赛和深夜脱口秀的愉快周末。
相较墨西哥导演亚利桑德罗·冈萨雷斯·伊纳里图最著名那些相互牵引的三段体故事(《爱情是狗娘》、《通天塔》),《鸟人》的结构纵深并不复杂,也就只有电影中的Riggan故事以及作为戏中戏的舞台故事两层;而相较其最为深情的《美错》,也一样为主角在心理横向上,平铺着平凡肉身和超能力灵魂两个对立声音。
单论剧情,从脉络精彩度到情感充沛度,《鸟人》都无法与亚历桑德罗那些著名前作相比,但他聪明的将戏中戏,设为改编自雷蒙德.卡佛经典短篇小说《当我们谈论爱情时我们在谈论什么》的话剧,这就让爱德华诺顿、娜奥米·沃茨、扎克·加利费安纳基斯、艾玛·斯通等戏剧功底扎实的大牌明星,可以与迈克尔·基顿一道,以好莱坞的方式,将百老汇舞台活络起来。
以戏剧舞台搭建而成的电影,从费里尼到波兰斯基再到阿伦.雷乃等大师,都早已屡见不鲜,亚历桑德罗并不准备跟着这么做。他请出曾为《地心引力》那些匪夷所思长镜头掌镜的墨西哥老乡艾曼努尔·卢贝兹基,继续在《鸟人》里玩耍和试验着那些拼接而成的“假长镜头”。2小时的全片,仅有10个左右的运动长镜头,一遍遍的从化妆间、走廊跟拍至舞台和时报广场街区。摄影机和主角大多时间都困于逼仄的小景别,一场对话或是争吵后,叙述主角和视点就在一个单镜头内得以巧妙转移。同一空间内的处理细节也颇为有趣,化妆间内,客观镜头总在呈现出Riggan超能力鸟人的那面时,眼神挪动杯子、隔空指炸灯泡;而转移到他人的主管镜头下,就成了Riggan实打实肌肤接触的歇斯底里。英雄的那个自己,永远只藏在心里而不会被任何外人看到。
与超能力一道,被内心虚构和放大出来的,是满布全片极度不安的自由爵士,无规律的架子鼓时不时以具象之形,出现在街道甚至剧场过道中,和脚步声喘息声共同加剧着主人公内心的焦躁。这个时候,揶揄其他扮演超级英雄的明星,就以台词对话适时跳出,以舒缓紧张节奏。
“我不想再演了,干嘛不找迈克尔.法斯宾德、杰瑞米.雷纳来呢?”试戏效果不理想的Riggan吐槽道。
“杰瑞米?那是谁?干嘛的?”编导回答。
“小罗伯特.唐尼这个小丑,不及你一半的才华,但就凭着一部‘锡侠’(Tin Man)东山再起并赚个钵满盆溢。”Riggan内心深处的“鸟人”喋喋不休。
……
或许是太热衷与《环太平洋》、《地心引力》等墨西哥同胞拼技术,这一次的《鸟人》,讲故事的好手亚利桑德罗,也第一次让作品本该具有的思考空间被花哨技术所掩盖。从探讨迟暮英雄的内心处境看,它确实并不如简单粗粝的《我是尚格云顿》,那个武打明星尚格云顿,以真名真身去介入一场他无力逞英雄的银行劫案,更不用指望能跟伍迪.艾伦和伯格曼比拼焦虑心态的影像呈现水准。
当然从善心悦目的角度说来,这次的视听技术运用得确实让人振奋,以至于让整个常规的戏中戏故事都稳定在一种饱满甚至激越的爵士情绪当中,着实好听、好看。
当年的“蝙蝠侠”带着一众“绿巨人”“蜘蛛侠”“金刚”的卡司参演一部叫《飞鸟侠》的电影时,编剧和导演本意就表露无遗,片中里根从好莱坞辗转到纽约百老汇拉来一帮演职人员自编自导自演戏剧,对应于冈萨雷斯召集迈克尔•基顿、爱德华•诺顿、娜奥米•沃茨、艾玛•斯通等进入《飞鸟侠》。就是要模糊现实与戏剧的界限,达到一种电影即现实镜像的效果,讽刺味儿不捅就破。电影中里根的角色仿佛为基顿量身定制,“飞鸟侠”就是基顿早年拍摄《蝙蝠侠》的映射(现在明白了港译片名的妙处了吧),基顿这些年来在电影圈或者说在好莱坞的沉寂也对应于片中里根的状态。
关于人戏不分的电影,经典不少,大家比较熟悉的有陈凯歌的《霸王别姬》,今敏的《千年女优》,波兰斯基的《穿裘皮的维纳斯》,或者阿萨亚斯的新作《锡尔斯玛利亚》,都是这种类型的杰出代表。其实,早在84年伯格曼拍的《排演之后》也是现实与戏剧不分的杰作,不过没多少人看过。《排演之后》这电影竟可以分两种方式看或者说观众会产生两种观感,一是电影里的人在讨论舞台剧,二是电影里的舞台剧里的人在讨论舞台剧,出现二的效果的原因是图林出现后奥琳的静止处理方式。此种电影的表现方式是,在现实的部分观众也可能觉得他们在演戏,在演戏的部分观众又会感觉他们夹杂了由现实部分带来的情绪。比如《锡尔斯玛利亚》中女演员与助理为电影对台词的时候往往就是台词与真实对话切换,到最后难以分清哪里是现实哪里是戏剧。当然这也是电影的精妙之处,而且往往有深不可测的讽刺效果。
《飞鸟侠》中在里根耳边嗡嗡作响的鸟人其实是编导塑造的里根人格分裂角色设定,这一做法精妙,不费吹灰之力就将好莱坞超级大片对演员的影响刻画得入木三分。一部超级大片能将一个默默无闻的演员瞬间全世界家喻户晓,跟随来的名望钱财粉丝滚滚而来,然而一旦系列电影终结,或者演员退出,整个世界变得异乎寻常的安静,演员的情绪落差导致严重后果,电影里的里根直接就精神分裂了,出现幻听幻象。不只这样,冈萨雷斯在电影结尾时候再做了一次升华。之前里根的幻境一直只出现在他独处的时刻,最后一幕,里根女儿也见到了此种幻象从而露出微笑,电影一下子笼罩一股魔幻风格。
另一个引起我注意的地方是,电影中里根在戏剧里爆头自杀了三次,每一次都是层层递进的关系,编剧不紧不慢将剧情推进,又兼具有节奏感。第一次,剧团的男演员受伤,(电影里黑了一圈众好莱坞A级大咖之后)里根只得找来麦克救场,然而这却是个难搞的百老汇演员,在舞台里肆意而为,里根被气得晕头转向,看着舞台上麦克的勃起,里根无所适从,镇定下来后将自己终结;第二次,与女儿的那番讲话刺痛了里根,虽然尖酸刻薄,却道尽一切真理,也是父女俩难得的一次交心,里根本来心力交瘁,瞥见麦克与女儿搞在了一起,心烦意乱,出去抽烟,没成想衣服被卡主,只能绕过广场从前门进入戏院,引发围睹,里根急中生智,在台下表演,排演顺利结束。第三次,正式首演前,里根通过与戏剧评论家迪金森女士的争锋相对交谈,宿醉一宿,在白天一度沉浸在幻想之中,在纽约天空翱翔,释放了自己,登台时达到忘我境界,道具枪也换了真枪实弹,爆头一击,反响空前。一镜到底的伪长镜表现方式,以及高度的与表演契合的摄影,都需要强大的剧本保障,这也是我今年特别推崇《飞鸟侠》的剧本的原因,推荐大家去读。
之前提到过《飞鸟侠》具有魔幻风格,虚实结合的镜头语言在真人电影里实属罕见,尤其是电影后半段,里根宿醉一夜后,出现的鸟人大战怪兽场景,以及里根翱翔在百老汇街道上空的场景,我竟然想起了高畑勋的《辉夜姬物语》,同样是主角的幻象,同样是主角释放一切勇敢做自我的表达,此种场景每次看都惹我飙泪,肆意一回的人生是他们的,也会觉得好励志。这种虚实结合的场景往往出现在天马行空的动画电影里,今年的另外两部动画《男孩与世界》《寻找隐世快乐》也是很有想象力的作品,推荐大家去看。
特别提醒大家关注电影中女儿对里根,里根与戏剧家迪金森女士,以及宿醉后鸟人与里根的三组对话,电影的思想就埋藏在这三段对话中,值得细细品读,我要再次对编导竖大拇指。
电影里,里根的戏剧在评论界获得良好口碑,咸鱼翻身,一向对好莱坞嗤之以鼻的《时代杂志》戏剧评论员迪金森女士也不得不用婉转的语句盛赞。电影外,迈克尔•基顿最近接触各种新片的动向的新闻纷纷传出,演艺事业起死回生。电影延展到现实中了,《飞鸟侠》又成为了预言,像逃不出的命运,也像拼命钻进去的陷阱,好讽刺。
一个建议:请勿在同一天内观赏此片和爆裂鼓手,否则…后果自负。
这电影不是拍给我们这些圈外人看的
影片充满着强烈的暴躁与焦虑,一如那急促的鼓点与不间断的长镜头,有种强烈的压迫感。片中角色常是模糊现实与表演的,一如迈克尔·基顿真实经历与片中角色奇妙的对应,包括他们的结局。讽刺,艺术与商业,戏剧与电影,演员与明星,过气的艺人。不过,过度的炫技反而让这片子轻了。
如果哪天我自己拍电影,我希望就可以是这个样子,它就是一个优秀的榜样,好像心里多回味几下都能沾上点仙气和匠气,继承上一点革新精神。演员经历与剧本故事,戏剧与电影,评论与创作,各种互为镜像,带着欧式文艺片的自省和深刻,表演、摄影、配乐和舞台布景,影片的方方面面都足够优秀!★★★★★
走出影院都快感觉双脚离地了,想跟着鸟人再飞一把,看什么都像连续无缝长镜头。绝对的电影技术迷的大狂欢,特效就是应该这么用啊!相比伊那里图几部前作,剧情稍弱。演员的悲歌——他们做别人的时间比做自己要多。不管是为了什么踏上舞台,不管剧场多么曲径通幽的世外桃源,最终难逃被吞噬
#威尼斯电影节#开幕片,迈克尔基顿曾是89年的老蝙蝠侠,这种感同身受的演法很适合戏中戏,戏痴作死见得多了,Happy Ending的倒不多。雷蒙德卡佛文本赞,基顿挺本色,石头跟诺顿有点过,后者靠露屁股硬一发扳回一城,各种长镜头美哭,还有那个闹心却中毒的鼓点,非常爽,神讽刺一众超级英雄也蛮有趣。
伊纳里多所有电影问题都是一样的,就是故弄玄虚,换言之他野心和品味都很好,但是相比于他要操作众多主题他的思考特别廉价。但他特别厉害一点是会用出色视听和话题在数量优势来掩盖深度上缺失。可以回想一下这个电影,处理了多少话题,可每一个都抛了点鸡汤而已。当然,视听出众确实有目共睹
Alejandro González Iñárritu的所有前作都不喜歡。這部也不例外。不喜歡的原因都是那些:無稽、無節操、無悲憫、固作高深。今次泛濫使用長鏡頭炫技更令人反感。道理就和瘋狂抽插兩小時不射只會教女方生不如死一樣。不過看在演員份上,就此打住。也不罵太狠了。
OMG!!!!!!冈萨雷斯你可以去拍《百年孤独》了......
毫无意义的长镜头,寻找存在感最终还是停留在了表面,诺顿这条线直接写丢,总觉得结尾会有惊喜,但其实什么都没有,艾玛最后望着天空中的鸟笑也是够突兀的,不懂这种超现实有什么嗨的,做不到魔幻现实就不要做,完全像精神分裂,精神分裂做好也很牛逼啊,居然有人说他可以拍百年孤独也是醉了
有个人在美术馆上吊自杀,死了一个月后才被人发现:他不是展品。
在墨西哥进程务工人员的眼中,好莱坞的反义词是百老汇,超级英雄的反义词是雷蒙德卡佛
“你把崇拜当成了爱。” 观感跟《纽约提喻法》一样,晦涩、絮叨、先锋、超现实,前一个半小时闷的很难坚持看完,鼓点也敲的我脑仁疼。好在最后半小时突然就灵魂出窍了,眼前一亮,豁然开朗……“找到此生想要的了吗?找到了。你想要什么?成为被爱的人,在地球上感受被爱。”
喜欢拉美魔幻文学的估计会和我一样疯掉。A.G.I不愧为墨西哥电影三杰之一,将一种几乎不可能呈现的文学体裁完美的转换为了电影语言。打破虚实屏障后故事就像被任意翻转的魔方,呈现出一镜到底的荒诞离奇。电影果然是一直在进化的...
Emma Stone水平真不行,一双金鱼眼恨不得瞪掉出来。长镜头过多,加上音效有时候会觉得像在看肥皂剧。
都在说技术。其实不在炫技,而是掏心肺说对表演多热爱,对爱人多愧疚之类的陈词,略怪异。开枪和翅膀,都在意料中。反而是那些意外的裸奔尴尬,更有妙趣。况且,真把评论家抬到那样一个位置,至于么。其实对墨西哥人而言,他愿意放下多段叙事,这更是勇气。
这电影真的不是折射每个人的吗?事业上求之不得的,亲情上求之不得的,谁都不在乎的只能活在戏里的,爱他可他爱其他更多的,安慰是一种什么产品,居然贵到谁都买不起。尽管长镜头太伪,调度还是很厉害,这样拍到不令人生厌已经难得,何况这样一部艺术片还和其他商业片同步上映。
超级伪长镜头、风骚之极的鼓点、逆天无语的机位、恰到好处的特效、神神叨叨的台词、雷蒙德卡福的小说、魔幻现实的讽刺、舞台内外的癫狂、生猛发飙的表演,连贯完整的剧本。有时分不清是舞台剧还是电影,整个人都high到家了 #今年看得最爽的片子#
和《黑天鹅》《爆裂鼓手》一样,主角是一根筋,在铺满煤渣的环形道路上赤脚行走。看铁树开花,观英雄重生,满纸荒唐,道尽讽刺。伪长镜是心理探幽,人在狭小幽闭的空间里左右徘徊,前后不定。超现实的想象处理,是将疯魔的状态抽象化,逐格碾过肉身之苦,定格并美化飞翔。
推荐给姜文老师。看看人家怎么把现实和超现实结合在一个像样的故事里。怎么实现一镜到底的野心还可以征服观众。它嘲讽一切却又如此悲悯。它有着荒诞的笑点和悲伤的底色。当迈克尔·基顿只穿着一条内裤无奈地走过街道、穿过人群的时候,当他一次次在后台扯下假发的时候,那种从热闹迅速冷却的情绪多么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