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說希區考克式的懸疑片真的是讓我從頭到尾一個心都懸在那,可以說大氣都不敢喘一下,男主西裝筆挺地去到了姊姊所在的小鎮上,對於許多小鎮上的居民來說,小鎮就是全世界,看到一個有豐富經歷又帥氣滿點的靚仔,何人不心動,外表相貌堂堂,其實內心卻是個心狠手辣的殺人犯,知人知面不知心,就像警探與女主在車庫中的對話,你永遠不知道身邊的人會是天使還是惡魔。電影中有一段他在形容那些他所殺的人的時候,講的是多麼得義正詞嚴,比起女主父親與其朋友用調侃式的方式在述說殺人的方式,來的更讓人覺得心驚膽顫。
電影的畫面很簡潔,故事的鋪陳也很順當,擺在80年後的現在依然是一部吸引目光的佳作,其中女主的演技更是讓人驚豔,女孩子的心思果然更加細膩一點,男主自己都沒發現他所贈與女主的那枚戒指上有富婆與其丈夫的刻字留念,導致自己的事跡敗露了,人們總說棋差一注,千算萬算就剛好差在那枚戒指上,要不然也不會被那個愛慕他的小表妹發現了,但女主一方面是因為愛慕的幻想破滅,另一方面女主更怕的是那個與弟弟分別多年的媽媽在知道真正的事實之後,會支撐不住,本來只要離開就好,男主就非得辣手摧花,不過也正因為如此,帶來了本片的最大的反轉,或許離開他還有機會能與另一名富婆發展,但他還是選擇了滅口,難道他不知道就算真的滅口了,他也還有很多很多事情得處理嗎,在那個時間點上,女主掉下之後,他身上的疑點會更多,畢竟探員只是暫時放過他罷了,最重要的破案關鍵,警方證人還沒指認嫌犯呢,警探倒是真的喜歡女主,看他對女主一往情深的表情,就能看出,女主也從原本的像是看陌生人一樣的表情到最後的深情款款,他們兩個才是最登對的才子佳人。
最後還想多說幾句,過了一百年這種家庭調查跟現在的詐騙手法根本就是一毛一樣,過了一百年,還是會有人被騙,看來詐騙集團的首領們似乎也都看過這部片了。不過女主一家還真是模範的美式家庭,媽媽是家庭主婦,父親在銀行上班,家中兩女一男,狀況小康,不過這種標準式的小鎮家庭,在許多電影裡面都會有個叛逆的女兒,整天就想往外跑,想去看看這個花花世界,一開始我還以為這個女主就是個花瓶,一個花癡,原來他才是整部片的關鍵性人物,只有她知道自己的舅舅,原來就是那個辣手摧花的犯人,或許她會把這個秘密帶到棺材內,畢竟,意外失足落下火車的那個風流替倜儻的舅舅,才是她母親心目中的弟弟,若是讓她知道自己的弟弟原來是個殺人魔,還想把女主給殺人滅口才被反殺,這樣的結果讓一個思念弟弟的姊姊,該如何承受的了內心的壓力。
在中間一家人在餐桌上吃飯,男主把自己的犯案動機講得如此冠冕堂皇,我想也沒有誰了,就算你在仇富,那也是別人的血汗錢,有本事靠自己的腦袋去賺,而不是用犯罪的手法去賺錢,還想得自己能夠逃離法律的制裁,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夜路走多了,總是會碰到鬼的,自以為得天衣無縫,沒想到就栽在那枚戒指上,或許這也是被害人冥冥中的安排吧。
在中間幾幕父親與朋友在討論如何下毒殺人的橋段,我還一直以為男主會用毒殺害全家人再把罪名全部推給這個看起來呆傻的朋友,結果,這呆傻的朋友竟然是女主的救命恩人,若不是他天天都到女主家串門子,他應該也不會發現車庫裏面關著的女主,女主或許就這樣被意外身亡了,只能說舉頭三尺有神明,人在做天在看,不是不報,只是時候未到,總是會有人收拾你的,勸君一句,歹路不能走。
这部电影是我在听说这是希胖最满意的一部电影后才来观看的,看完之后确实有些惊讶。没想到一位悬疑大师,内心居然还是一位“文艺青年”。这部电影的悬疑味道自然没法与他的其他电影相提并论,而这也同样造就了它的与众不同。这部电影给我的感觉更像是现在比较流行的情节安排:女孩通过磨难,获得成长。而悬疑在这里就只是作为一个辅助,使女主的成长道路显得更为“有趣”一些。
电影本身并没有多么复杂的情节,而过于明显的情节发展趋势与对于希区柯克电影的了解,让我们很快就猜到了剧情的最终走向,这一点的确很不“希区柯克”。也同样是因为这个原因,让广大影迷们似乎并不太买账。
但希区柯克毕竟还是希区柯克,他的厉害之处当然不只是表现在对于悬疑的把控与气氛的营造上。他在悬疑片上惊人的成就更离不开的,其实还是他对于观众心理的把控。在这部影片中,当这种隐秘而又磅礴的力量褪去了悬疑与气氛的外衣后,得到了更为淋漓尽致的表现。无论是最开始叔叔到来前与侦探周旋时的慌张与见到家人后的从容,还是女主一步步发现叔叔的恶劣行径过程以及在两方都心知肚明后的表面上波澜不惊,内心中翻江倒海的博弈,当然还有最后在火车上的极短时间中的情感大爆发。观众的心一直都是与女主脆弱的心灵联系在一起,一同经历一次次的惊恐与紧张。平淡而又绵长的恐惧,搭配上平平无奇平庸压抑的小镇生活,让这种急迫感始终萦绕在观众的心头。可以说自从悬念初起时,在剩下的时间中,观众悬着的心也一直没有放下。因此,这难道不也很“希区柯克”?
但说到底,这部电影还真不算是非常“悬疑”,因此它必然要在其他方面寻求出路。这一次它的选择可谓是非常符合我的胃口。成长,特别是女孩的成长,总能让我从另一个方面去思考自己过去的得与失,这仿佛一面哈哈镜,既不真实而又显得无比真实。当女主在听到叔叔来看望自己的时候高兴地跳了起来,我最开始有些不理解,但当我听到叔叔是来自纽约,曾经走南闯北后,我便立刻明白了。作为一位女高知,小镇的沉闷与落后,每天重复而又无比单调的生活,不理解自己的父母与吵闹的弟弟妹妹,甚至是母亲那落伍的帽子,都在逐渐蚕食着女主的耐心。她多么希望自己生活在一个繁华的都市中的一个高雅的家庭中呀。但是,我们没法选择自己的出身,不是吗?因此,当来自浮华之都的叔叔出现时,如同一个救世主一般,把内心已死的女孩瞬间唤醒,携手走进天堂之门。一切痛苦,一切落寞,仿佛都将要烟消云散,只要自己可以一窥这浮华盛世的芳容。
因此当女孩拒绝帅气侦探的表白时,我丝毫没有感到惊讶。因为她实在是太“爱”自己的叔叔了。还记得当叔叔第一天来到她家的那一晚,女主就说过一句“我们俩就像双胞胎一样”,而后又多次重复。当一种爱超越喜爱与欣赏,变为一种依恋,一种对于对方所代表的事物而不是对方这个人的依恋时,这种爱就会变得无比盲目而难以被放下了。女主看叔叔的那种眼神,迫不及待向身边人炫耀,以及在马路上当着朋友们挽起叔叔的手臂。这时她爱上的就已经是叔叔所代表的那种繁华与所谓的“高贵”了。
特蕾莎.怀特在她25岁的花季表演这个角色实在是再适合不过了,她的优雅与气质,以及那令人过目难忘的眼神,着实美得令人心颤。但她的一颦一簇,牵动观众心弦的表演,又时时刻刻在向世人宣告自己远不是一只简单的花瓶。角色此时与特蕾莎实在是十分得契合,同样的满怀抱负与信心,同样的机敏充满智慧,同样面对着大好的青春可以有所作为。我相信这时的特蕾莎完全可以把自己完全代入到这个角色中,而这一点对于初出茅庐的演员们来说是十分有利的。
整部电影中我最喜欢的场面就是在女主知道叔叔的真实身份之后情绪失控离席,叔叔冲出去追她。我个人认为这也是全剧导演最为用心的一处,因为在这一处十分鲜明地展现了两位主要角色之间的冲突,也使女主真正意义上实现了蜕变。当叔叔把女主带进酒吧的时候,他的用意就十分明显。把女主带入一个她并不熟悉的环境中,女主在心理上已经落入下风了,而作为一个没有什么社会经验的女孩,一步步加深的黑影,也暗示了她内心的一步步绝望。本身的明暗对比,也象征了两人此时的心理状态:女孩在明,叔叔在暗。
而全剧中我最喜欢的剧情,就是叔叔在察觉到自己事情败露后的一番肺腑之言。在他的心中,这个傻侄女完全是不足为惧的,只是一个没有见过世面的小镇女孩罢了。但他真的忽略了智慧的力量已经女孩惊人的心理素质。他对于外面世界的嘲讽,对于女孩的嘲讽,甚至是自嘲,如一片片刀刃,直插女孩的内心,实在是难以想象女孩在这短短的几分钟里经历了什么。在年轻时没有向往过繁华甚至是浮华,就如同在年轻时没有经历过恋爱一样,是一定会带来遗憾的,因此不能说女主是罪有应得的。我们的浮华之梦往往是会被打破,终究回归平凡,回归真实。但这种痛苦实在是不应该发生在如此年轻的时候,而这个美梦竟由她最为亲近的,赋予了最大的期许的人来打破,的确是令人抓狂的。我们曾经笃信的一切,就在一瞬间便烟消云散。我们无权追求繁华之梦吗,我们真的注定只能栖身于这样的一个小地方草草了解一生吗,我们真的无法看透人心?虽然女主坚强,与叔叔周旋,最终杀死了他。但这何尝不是杀死了自己?过早地杀死了那个天真烂漫的自己。“人的第一次死亡是在失去童真的时候”,我相信女主已经在那个昏暗的小酒吧中死去了,虽然涅槃重生的她着实厉害,但那终究不再是“她”了。成长是阵痛的,这一点是亘古不变的,我们总是在追忆自己的少年时光,那个令自己喜爱或者是厌恶的自己,终究是尘封在了往事中,永远的被我们埋葬了。
末了,我还要说一下最后的那场葬礼。最为邪恶的人却配上了最为华美的盛赞,但女主又没法说出实情,实在是无比的讽刺。电影的最后一幕也构思十分精巧。女主的“旧爱”死去,也同时找到了“新欢”。不止是男一男二的转变,更为重要的是女主对于外界生活看法的一个彻底的转变。当侦探告诉她:“人心是可以揣测的,只要你足够细心。”后,女主才在心中彻底地将叔叔埋葬了。她曾对于叔叔的人面兽心,以及叔叔的对于世人可怕的看法一直耿耿于怀,但男二的一席话,让女主也相信了自己绝不会让这样的悲剧再一次发生在自己身上。也同样是在这一刻,在教堂的钟声与叔叔的弥撒中,她获得了真正的新生与成长。
在这样一个Norman Rockwell式的中产阶级美国社区里,小查理其实是格格不入的,她在影片开始就表达了她的存在主义焦虑。当这个田园牧歌式的社区全貌被展开,无能的秩序控制者(警察)、昏昏沉沉令人窒息的家庭生活等元素涌现,与其下的暗潮涌动形成激烈的冲突。查理叔叔一方面是一个《夺魂索》式的满口尼采语录的大反派,另一方面躲藏在一身正气散发魅力的精英白男外壳之下,在所谓家庭价值的粉饰下,只有一颗邪恶之心,也许这也是希胖的恶趣味,在美利坚式道德外衣下的每一个人都只是一个影子,一个混沌的皮囊。除了两人吊诡暧昧的关系,查理叔叔也是小查理的自我心理投射,但随着影片最后查理叔叔命丧黄泉、希胖再一次借牧师之口揶揄了一把这种“纯正甜美的品格将与我们长存”,说明一个年轻女子试图在一个无理性无信仰的虚伪世界寻找秩序的枉然,她将会在不断试图追问意义中度过那“平庸愚蠢”的一生,只留下查理叔叔的巨大阴影和无尽的虚无。
小镇杀机啊。挺不错的,期待朴赞郁的斯托克能有新演绎⋯⋯
辣手摧花花无恙,花摧辣手手空亡。
希区柯克帮选电影课的外孙女写一篇文章,关于他最喜欢的电影之一——《辣手摧花》,但是只拿了个C。“呃,对不起,”他说,“我尽力了。”
一如既往的希氏在一早就把凶手告诉了观众,虽然悬疑和犯罪元素不少,但仍感觉这部片的讽刺性更强,包括对舅舅这一形象的反差性塑造,以及结尾的悼念词等,甚至死在自己外甥女手上这一幕也颇具戏剧性
人物和剧本都很厉害,从前的作品生在从前的时代,命运奇好,不会觉得有任何幺蛾子来摆动你。演员们也很有默契感,全片呈现在一个调性里。uncle 查理的故事被很多类型片沿用,在层层递进上,还是这个最沉得住气。
查理作为原本平庸的客体,被机缘赋予了崇高客体的华彩,拥有了冲淡庸常的寄托身份(外甥女、姐姐乃至小镇居民),也是成就影像张力与魅惑的核心要素。其符号位置经历了至善至恶的悚然变位,这种变位是飘忽暧昧的。由于其正面形象蛊惑人心,很多观众直接绕过道德评判,热切企盼辣手摧花的成功实施【8】
谁让美国没有法制进行时
赞!室内戏不少但却很精彩,平缓却逐渐有力的惊悚气氛在最后火车上寥寥几个镜头中瞬间爆发后戛然而止,留下心有余悸的观感。片中两个破案故事迷一直在旁边研究怎么不留痕迹杀人好有趣,就像Wes Craven在《惊声尖叫》里面玩自我解构。
1943年Santa Rosa树影婆娑,黑白影像映得阳光更盛大地更热。无法不去想象同一时候地球另一边安妮·弗兰克却缩在阁楼里,梳着同样卷发渴望站在阳光下的样子。Uncle Charlie 结尾前都没有动作线,有点乏味,但这一家五口每个人物不论大小都拿得出手,Ann尤其讨喜。
在希区柯克电影里,这部很难得的安插了不少笑话,像规矩的爹总跟爱好侦探小说的朋友讨论怎么杀了彼此,多话的书呆子女儿,有计算癖的小儿子,当妈的说弟弟被宠坏了,镜头马上转到她瘪嘴的小儿子身上,要笑死。至于主线,挺无聊的,电影里有些美国繁华街景的空镜,被拜访的一家人也堪称小镇中产的典型,属于希区柯克对美国梦系统的小小讽刺,男主角作为瞄准有钱寡妇的连环凶手,前半段用些零碎线索营造了他的威胁性,但后半部分真相揭发出来以后剧情组织的很费劲,男主暗害外甥女的表现弱智,那个来调查的侦探角色除了功能性外,和女儿的恋爱来的莫名其妙(不过这倒是让观众期待他最后救场,而实际没有的设定是希胖对观众的小戏弄吧),女儿发现崇拜的舅舅乃是真凶后没什么应对,按理说,后半部应是舅甥之间节奏紧绷的对决,但这个期待希胖显然是满足不了
偶像崩塌全纪实。下火车时笑脸相迎,送火车离去时求之不得。杀人犯也渴望家庭的温暖,但他却再也不具备与大家坦诚相待,推心置腹交流的资格了。
【B-】有好几个别出心裁的推镜比较有意思,整体感觉比较一般,结果居然是希区柯克本人最满意的电影。另外看了才知道斯托克是从这个故事中来的。
观众知,人物不知,小镇疑云。Young Charlie的人文关怀和追求让全片充满情。Two Charlie的二元镜像,Merry Widow舞蹈的影像叠化,火车站的浓烟冲天,YC的楼梯投影,Last Scene火车谋杀Uncle Charlie掉入火车轨双火车并行,都很希区柯克。
至今看到的最复杂的希氏作品之一,弱化了悬疑和惊悚的表层,却包含了极强的社会剖析性,每个角色都有对应的社会角色体现,剧作极度丰富过程也是相当精彩,以一位理想主义者和反社会人格的交流和博弈引出诸多思考,几段精彩的餐桌戏调度被载入教科书,伟大程度可见一斑。
希胖接受采访时曾说这是他最满意的一部作品,简单剧情经过精彩建置而变得有声有色。经典好莱坞的译名真是不错,其实辣手的主人不仅是查理舅舅,也是自恋投射的主体小查理。在弑杀/复仇的过程中,她完成了痛苦的成长。一家人各自奇异有趣。
辣手摧花,花不死;辣手摧花,花开更艳。
使用了许多“2”的概念和意向来突出两个查理的镜像关系。
开场镜头从查理的中景摇到床头柜上散乱的钞票,就已经定下了基调。而当查理来到了姐姐家,视角又是从小查理展开,这样悬念就得以保持,查理给一家人送礼物的时候,他和小查理的关系可以说非常暧昧了,一个镜头从小查理和侦探反打到叔叔上楼并回头望,所以他多次对小查理下毒手,除了灭口很难说没有嫉妒
世界上的另一个自己犯了罪。仿佛看见镜子里的自己,露出了邪恶的笑。悼词里说,他是个纯粹的人,高尚的人。而只有我知道,他离恶魔只有一步之遥。不,他就是恶魔,而我,才是那个恶魔身边的人。
需要指出的是:这片在烂番茄的评分里非常之高,高到不可思议。也许是因为它非常的“美国”?